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

五一七遊行到底哪裡成功了?

518晚上,蔡英文主席宣佈這兩天的遊行、靜坐,已成功的達成團結信念,我們應該在成功的晚會結束後,帶著信心與熱情回家去,然後就把民進黨叫出來的群眾丟下走人了!

什麼訴求都沒有!什麼要求都沒提出!還事先預告幾月幾日幾點要撤場!底牌都掀了,馬的政府會甩你嗎?還需要回應嗎?517遊行到底哪裡成功了?

四大訴求中,「保台灣,ECFA要公投」、「顧主權,唾棄賣台權貴」、「救失業,反對無能政治」、「護弱勢,反對一中市場」,只有第一項ECFA要公投較具體可行,其他三個訴求根本空洞無力,純粹喊爽的?再說,推動公投這件事,如果是要依照公投法規定,從提案、連署到投票,根本毋需遊行就可發動,既然已動員民眾上街頭,就應訴諸民意及政治力,要求直接公投,否則只是浪費人力物力,徒然消耗自我陣營的能量而已。

把幾十萬人叫出來,只是出來喊一喊,發洩情緒?真是太看不起我們這些支持者了!我們不只是出來嗆聲,也不是純粹出來發洩情緒的,我們要的是具體的要求和結果,例「行政院長下台」、「內閣改組」、「釋放阿扁」等等,不答應就不走人,一直坐到馬的回應我們的訴求才散場!

民進黨要大家團結,好,我們留在台北,不去高雄場,結果民進黨給了我們什麼希望?我們上街頭的目的到底是什麼?24小時靜坐活動(518人權不落日晚會)的目標到底是什麼?突顯集遊法的不合理與限制嗎?當民進黨的黨公職一字排開坐在舞台上時,台北市政府沒有任何動作,但518晚上十點一到,民進黨把支持者丟下不管後,19日凌晨四點半,刑警和保警馬上進場抬人,請問民進黨有挑戰到集遊法嗎?要不要驅離完全取決於台北市政府!他要你留,你就可以留,他要你走,你一定得走!

有人說18日民進黨撤場後,現場就變成了挺扁大會,這是必然的發展,不挺扁可以啊,你們留下來,提出訴求,讓我們挺你們的訴求啊!當民進黨走人後,留下的可說是最死忠的支持者,他們能提的、最具體的、最可行的、最快見到結果的,除了要求馬狗放阿扁出來外,還有什麼?而當晚,蔡英文主席對支持陳前總統的民眾說了一些話,從頭到尾,都沒提到「要求放人」這件事!要求放人這句話,民進黨始終說不出口!包括當晚在場的某位大老,他說要救阿扁不是一天、二天的事,要救阿扁只有一個辦法,就是2012年拿回政權,言下之意是阿扁要再關三年多?那如果政權拿不回來呢?關到死嗎?拿回政權,阿扁就一定可以出來嗎?對我而言,這也是空話!

上街遊行當然要累積相當的人氣,但成功與否只取決於人數的多寡嗎?走出來的人夠多就成功了嗎?即使沒有任何的訴求、要求也可稱圓滿嗎?

p.s.
到底是自己離開還是被抬走較有尊嚴?若要有尊嚴的自己離開,那在十點時跟著民進黨撤場就好了,何必再繼續坐到凌晨四點?警察叫我走我就走?聽命行事有尊嚴嗎?把我扛上車,載到一個我不想去的地方,然後叫我下車我就乖乖的下車?呼之即來,揮之則去?有尊嚴嗎?

在此,要為同車的一位台南來的葉小姐鼓掌喝采,當鎮暴車把我們載到台大後,車上的時鐘是六點,保警說附近有公車和捷運,但我們一看手錶,才五點鐘,車上的時鐘被動了手腳,根本就是在唬弄我們!這位葉小姐堅持不肯下車,最後共有五人同仇敵愾,拒絕下車,保警拗不過我們,問我們要到那裡?勇敢的葉小姐說:你們把我像抓雞一樣的抓上車,現在卻叫我下車?還問我要去那裡?我從台南來啦,身上只有五十元,我要去那裡?天涯海角啦!為了早點交車交差,鎮暴車只好應我們要求,把我們五人載回立法院,成功的完成一項小小的不合作行動。

2009年5月20日 星期三

(蓄意殺人 vs.單純意外)郝氏父子欠人民一個公道 !

2009/5/20刊於Hi-On網站,5/22刊於台灣時報,5/24刊於台灣日報,5/25刊於自由時報

五一七嗆馬大遊行,有兩位民眾遭警察開車撞成重傷,其中一位性命垂危。經警方證實,車禍現場完全沒有煞車痕,事發後台北市政府則是極力撇清,一再強調絕非蓄意,交通警察大隊長還以職務做擔保,同時對外宣稱檢方正在調查中。既然要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又要講求證據,郝龍斌憑什麼認定這起事故只是單純意外?

北市府和媒體一直強調肇事員警酒測值零、是菜鳥警官、沒有明顯政治傾向,平常待人非常客氣、資歷不足、經驗不夠、視線不良、員警疏忽云云,最後僅以十萬元交保,還不忘叮嚀民進黨不要政治操作。

回顧1991年「貢寮1003事件」,保警強行拆除反核民眾在核四預定地搭設的棚架,衝突中,林順源駕駛的車輛不慎翻車,壓死一名警察,事發後,警方雷厲風行的展開大規模約談行動,整個貢寮鄉陷入一片白色恐怖之中,最後共有十七名鄉民被逮捕判刑,其中,環保聯盟分會幹部高清南以「殺人未遂罪」被判刑六年,林順源則是依「蓄意殺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貢寮1003事件」,一位義工司機不慎壓死一名警察,在當年行政院長郝柏村的指示下,連坐的拷問全鄉民、以「殺人罪」對無辜的貢寮人及環保團體施以重刑;而517警察開警車撞傷人事件,在調查報告尚未出爐前,北市府即口徑一致的對外宣稱是意外,整起事件的偵查重點則是在郝柏村的兒子郝龍斌的指揮下,朝「業務過失」的方向在進行,到目前為止,僅肇事員警記一大過,分局長及警備隊長各記一小過。

在郝氏父子的雙重標準下,「1003事件」被「蓄意」處以極刑,而撞傷遊行民眾的員警卻是以「意外」卸責,郝氏父子欠全國人民一個交待!欠遭高速衝撞的張忠雄、徐文山兩位老先生及林順源等人一個公道!「1003事件」應重新審理,為受司法、政治迫害的林順源等相關人士平反!

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挺扁?被嚴重污名化!

聲援阿扁的民眾被稱為[挺扁]、[挺貪腐],或是開始被貼上[偏激]、[不理性]、[腦袋不清楚]、[精神有問題]等人身攻擊的字眼,更甚者還有[拿阿扁的錢]、[有政治目的]、[為個人政治勢力]等動機論,切割派的高道德人士,開口閉口就叫大家不要罵人,不要互相攻擊,殊不知罵人最兇的就是這些自命清高又假清高的切割派!

拿阿扁好處一定要相挺嗎?阿扁現在已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階下囚,就算真的拿了他的錢、受了他的恩惠,現在跳出來捅他一刀又如何?阿扁能奈你何?他已經自身難保了,還能對你怎樣?頂多是做個無情無義、沒有道義良知的人,除了天知地知阿扁知外,誰知道?阿扁和劉導不是說,拿最多錢的人罵最大聲嗎?誰說拿了錢就一定要挺扁?那些挺扁的基層支持者,又拿了阿扁什麼好處?在阿扁落難時挺扁的人,絕對是重情重義!

切割派的人,自知理虧站不住腳,要批阿扁前的第一句話一定是,我也挺人權,也挺司法正義,但除了這句話外,我從來沒聽過那些切割派的人公開站出來為阿扁被非法羈押了一百多天講過任何一句聲援的話!有位陳大教授還著文公開指控517南部場是阿扁授意的,結果阿扁叫大家要團結,全力集中在台北這一場,陳大教授要不要出來向阿扁道歉?當然了,他也很可能會說這是阿扁的兩手策略。

切割派的說挺扁的人有政治目的,是為了鞏固個人的政治勢力,這個論點根本就自我矛盾,非常可笑,也等於自己承認了[挺扁](反切割)才是多數!才是王道!不然為什麼挺扁可以累積政治實力?如果阿扁真是票房毒藥,為什麼有人要仰藥自殺、自毁政治前途?和阿扁沾上邊不是代表自己也挺貪腐嗎?如果支持阿扁的人是少數,那挺扁的政治野心份子是要如何鞏固政治勢力?為什麼挺扁會有票?切割派的人已經告訴大家答案了,因為大多數的基層支持者都是挺扁的(反切割)!

謝長廷、蘇貞昌、蔡英文為什麼突然聲援起阿扁了?謝長廷去看阿扁的前幾天,他才剛說了[一切尊重司法]這句話,眼睜睜的看著阿扁被政治追殺、司法凌遲的當口,還講的出尊重司法這句話的,講難聽點,根本就是在詛咒阿扁去死!為什麼突然發現司法不公?司法是這幾天才開始對阿扁凌虐的嗎?司法是這幾天才開始迫害阿扁的人權嗎?(這三個人全是法律系的高材生)當然不是,這一切是不是為了選舉?因為民進黨早就知道在基層挺扁是多數,現在選舉到了,需要支持者的票,所以開始聲援起阿扁的人權,開始要求司法程序正義?

蔡英文等人陸續去探視阿扁,開始聞到團結、溫暖的味道了嗎?是真的基於人權和司法正義嗎?

我從來就是個無可救藥的悲觀主義者。

2009年5月4日 星期一

譴責馬英九與黑道聯手壓制學生

昨天有五名反對「承認中國學歷、開放中生來台」之抗議學生被暴力毆打、違法逮捕,還遭強押捺指印後才放人,馬英九不但縱容黑道幫派勢力、包庇警方濫權惡行,事後竟還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講出「執法者應更寬容」之冠冕堂皇的表面話,與黑道聯手壓制學生抗議權之行徑,令人髮指!

北社呼籲學生勇敢的站出來維護抗議權,捍衛人民表達「異議」的自由和權利,同時攝影記錄、檢舉壓制人權之犯罪證據。北社公開徵求:即日起至「517上京幹譙」遊行活動所拍攝之壓制人權攝影(註明時間、地點和事件),於公開評審後頒發「青年人權攝影獎」,總獎額十萬元以上,以感謝拍攝者對維護人權之貢獻,並對馬政府踐踏法律、侵害人權之粗暴行徑提出最有力的控訴!

2009年5月1日 星期五

馬的憑什麼封殺無罪球員?

           G先生 前職棒球員

2009/5/1刊於Hi-On鯨魚網站及5/2台灣時報

馬的政府近日宣佈了一份涉賭職棒球員的「黑名單」,聲稱無論司法判決有罪或無罪,學校教職或社團教練,一律不得聘用!馬先生不但對涉賭職棒球員宣佈死刑,同時亦宣告了台灣司法的壽終正寢!

除非台灣司法威信破產、淪喪,否則無罪的判決為何無法代表一個人的清白?司法判決無罪的球員為何不能進學校?難道台灣的無罪判決沒有法律效力?還是僅供參考?或是「道德審判」高於「司法審判」的效力?如果連獲判無罪都不能進入校園,請教育部下令,即刻將馬英九列入黑名單,禁止涉嫌貪瀆的馬英九到各校演講,以免誤人子弟!馬的政府只能依法行政,有罪、無罪是法律問題,根本和道德無關!憑什麼棄法律就道德?憑什麼禁止無罪球員擔任教練?以道德來斷定一個人有罪與否,台灣還是個法治國家嗎?

為人師表就應要求高道德,否則不適合教導下一代?那為何「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沒有「判決無罪」或「緩刑者」不得聘任之規定?馬的政府是否要立刻修法?為何去年九月涉嫌猥褻女學生的高雄旗山鎮高中導師,經學校教評會決議停聘兩年,卻被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駁回?請問教育部標準何在?是看不起打棒球的嗎?

政治人物連最基本的法律都不用遵守了,為何對運動選手卻必須施以嚴格的道德標準?誰又有權決定誰應該跳過法律、適用更嚴格的道德標準?依的又是誰的道德標準?總統選舉怎不適用高道德標準?馬英九特別費案被起訴都能參選,球員被判無罪竟然不能工作?還是涉賭比涉貪的罪行重大?

請問涉賭遭起訴的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該不該封殺出局、趕出政壇?請問特別費被判二審無罪的馬先生,「您」是清白的嗎?「您」是不是也該被列入政壇黑名單,永不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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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異語:我沒打假球…打假球豈能變有錢人

Q:被謠傳名列所謂職棒黑名單,對此有什麼話想說?

A:我打球,是為了讓家人感到驕傲,不是蒙羞。我跳出來說話,就是想找回清白。
說我名列黑名單,至少要調查我的通聯紀錄或帳戶,不能像共產黨,隨便一句話就把我拖出去斃了。

人家謠傳我在球隊打假球的那一年,我比賽沒幾局,怎麼打假球?不久,我就因傷下放二軍,誰會送女人跟錢給一個無法上場的選手?我不完美,但是我沒有欺騙球迷。

我曾拜託球團讓我走,但領隊不同意。職棒球員很可憐,只能被球團釋出、讓渡,不能辭職,我只能一直待在那個不正常的球隊。

Q:你經歷受傷、低潮,為什麼還想打棒球?
A:棒球給我太多美好的回憶。我國小就加入棒球隊,比賽輸了要挨打,只好拚命練習,每天早上5點起床晨跑,天黑後練揮棒。高中時,我跟幾個現在留美的棒球選手常在高中聯賽較勁,我也曾去美國測試,卻因兵役問題失去機會。人生就是這樣,沒有什麼好後悔。

像免洗筷被換掉

退伍後,我終於進入職棒,但技術變很差,眼看別人變成王牌,我只能有一場沒一場地投。我想放棄,教練勸我再拼1年,千萬別讓自己後悔。我是個沒有人重視的投手,總教練卻把比賽的勝負交給我,原來他沒有放棄我。

在第一次勝投後,我更拚命,每場比賽都做筆記,在休息室神經得要命,我的位子別人不能坐,毛巾一定要疊很整齊,好像這樣會帶來幸運。

就算沒上場比賽,我也會研究打者狀態;我的筆記本常寫著「專注」二字,逼自己全心投入比賽。我一直勸年輕球員,不要打假球,有哪一個打假球的後來變有錢人?球員打假球而落魄,活該,一點都不值得同情!他們連自己的人生都毀了,哪還會想到球迷?

我曾經聽說,國外職業選手地位高,是因為代表向上的力量,我也想成為讓球迷感動,永不放棄的投手。

Q:球隊解散後你都做什麼?

A:我很喜歡站在棒球場的感覺,我還是每天去練球,就像上班。我也會繼續到各縣市球隊考試,我還不想放棄。

最壞,就是連業餘球隊都不要我。很多球員朋友打電話鼓勵我,叫我拼了,把所有事說出來,不說,永遠不會有人知道。一直以來,棒球界怕破壞形象,總是默默處理掉有問題的球員,這怎麼行?不把打假球的事徹底調查清楚,棒球環境會更好嗎?有黑名單就辦,沒有,就還人家清白,不要莫名其妙毀掉選手。

在台灣,球員很心酸,狀況不好,人家說你打假球;受傷了球團不讓你休息,大不了像免洗筷一樣把你換掉。很多時候球員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Q:還相信棒球之神嗎?
A:棒球之神……(哽咽許久),如果有,他真的在考驗我,我的棒球路真的…… 我還是相信有棒球之神,只希望祂保佑我。

(2009/4/11蘋果日報特約記者瞿欣怡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