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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7日 星期六

打麻醉比手術時間還長!


[熱敷三天後之受害證明]




[五天後之受害見證]


五日作了一個檢查,需要全身麻醉
明明就是個小手術,明明只要三分鐘
結果光是打麻醉藥,就打了近十分鐘
醫生已經開始動作,護士說想睡就睡
天曉得,我一點睡意都沒有
我一直喊痛,因為針扎下去,有沒有打進去,我清楚的很
護士卻說,因為是麻藥所以比較痛

騙肖!!
我又不是沒有全麻過
之前打麻藥,一點感覺都沒有
不知不覺就睡著了
這次卻是痛得要死
醫生進行了一半說:她還在動耶,她還醒著耶
廢話!我痛得要死!
後來醫生只好停手,坐在那裡等著,看著麻醉師虐待我


我一直說好痛,那個麻醉師就是不相信我
以為我是怕痛在亂喊
殊不知我身經百戰,什麼檢查沒做過
我忍功一流,要不是真的很痛,我眉毛眨都不眨
明明就沒打進去,還要包起來,一直壓一直壓
你多會壓,那點滴就是動都不動
左手打完換右手
整個手背腫得跟麵龜一樣
總共給我扎了七針
還在護士又塞棉花又按壓的情況下
點滴才開始滴

等我醒來後
護士說為什麼沒有早點告訴他們我血管很細
[害]他們換了好多針頭,微血管一直破掉
真是沒天理,到底是誰害誰?
我害他們一直換針頭?
不知道是誰[害]我二隻手背一直黑青到現在
我告訴那護士,以前抽血時,我都會先說我血管很細,不好抽
結果有一次那位抽血護士說,你這樣說,害我壓力好大,不敢抽
哇哩咧!
這樣到底是要不要先說?

明明就是技術爛
牽拖又牽絲...

反正吃虧吃苦的都是病人啦!

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

急診入口標示 性命交關

(2004/9/11刊於中國時報)

日前到市立婦幼醫院做檢查,在側門時遠遠的看到一位婦人扶著一位年約十七八歲的少女從大門走來,這女孩走起路來一拐一拐的極為吃力,手按著腹部,弓著腰無法站立,臉色蒼白,表情非常痛苦,一看就知道要去掛急診。

婦幼醫院急診入口的標示,很清楚的指向側門,但他們二人(應該是母女)到了側門時卻找不到入口,我向他們說在另一個轉角處,他們依指示前去,結果還是找不到急診處,母女倆只好又拖著步伐慢慢地踱回大門,進入大廳,服務人員向前詢問狀況後,帶著她們「走」向急診處,看到那位痛苦的少女,也沒有服務人員去推個椅子讓她先坐下,只是扶著她一步一步的苦撐到急診處後,才終於有人送上輪椅讓她坐下來休息。

後來,我到急診處詢問醫務人員,醫院的急診入口到底在那裏,她回答我就直接從大門進來就可以了,可是外面的急診標示很大,也很清楚的指向側門處,她說以前是在那邊沒錯,後來改成發燒篩檢站,急診就改由大門入口了。發燒篩檢站想必是為了因應去年SARS來襲的應變措施,都已經過了一年,側門也以鐵鍊深鎖,篩檢站根本形同虛設,若是為了未雨綢謬以備緊急之需,既然急診入口處已變更,入口標示是否也應及時更正,將正確的入口處明確的告知病患?

急診是在搶時間,和時間作戰,各大小醫院的急診入口標示,應力求正確、簡單、清楚,體恤病人、爭取時間,讓病患少吃點苦頭、節省力氣,並在最快的時間內接受及時的醫療服務。錯誤的標示,不僅讓病人多走冤枉路,差個幾秒鐘,錯失了寶貴的搶救時間,搞不好就是一條人命!請各醫院重視各入口標示,防患未然,以免發生無法挽回的悲劇!

重複檢查 浪費醫療資源

(2002/4/21刊於中國時報)

二月十五日因病到防癆協會就醫,櫃檯小姐吩咐掛完號後,直接到檢驗室照胸腔X光,筆者告知日前才在別家醫院照過,檢驗人員卻表示為保存完整記錄,凡是[初診]一律要先照片子。在醫事人員的堅持下,筆者只好再照一次。為找出病因、對症下藥,各項檢查確有其必要,但醫生在問診前,對病人的症狀、病情嚴重程度如何根本毫不知情,試問這種[統統有獎]的檢查規定究竟基於何種考量?難道醫生不能在聽診後再依病情做判斷?[初診]、[完整記錄]曾幾何時成了做檢查的必要條件?

當晚因病情惡化到台大急診,醫生又要求照胸腔X光,筆者聲稱當天才在防癆協會照過,醫生回答雖然防癆協會是有規模的院所,但[眼見為憑],[最好]還是再照一次,因擔心雷射劑量問題(將此疑慮告知醫生,醫生並無多做解釋,僅表示有必要再做一次檢查)。筆者堅持不就,經過一番討論,醫生才同意向防癆協會申請片子。入院後,不同的醫生又基於病情需要再做檢驗,連續兩天都做了一次胸腔X光,若為了比較分析一星期前後的病情,短期內做同樣的檢查還有理可循,但接連兩天做重複的檢查實在令人費解,是X光照失敗了還是弄丟了?這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在我急診、住院的兩星期內就同時發生了,共照失敗了兩次,丟了二次(協會調來的片子不見了,急診轉病房時又不見了)。但為避免成為[不合作]的病人,也只好乖乖聽話再照,任由醫生擺佈。


各醫療院所,甚至同一家醫院的不同單位,或基於自我本位或基於單位研究的記錄完整性,或一時的行政疏失,這些非因病情需要而做的重複檢查,就是醫療資源的浪費!

台灣的病人等不到[急診室的春天]?

(2000/11/26刊於自由時報)

健保虧損連連,醫界、健保局多將矛頭指向就醫者,聲稱國人喜歡看醫生、愛吃藥,濫用醫療資源云云。日前更有學者建議開徵檳榔健康捐及爭取空污費、並調整職業公會(第二類)、農民(第三類)、低收入戶(第五類)及地區人口(第六類)的保費等方法開拓財源,拿弱勢族群來開刀。

何謂檳榔健康捐?吃檳榔不健康,所以要課稅?只有檳榔危害健康嗎?當然不是,於是有人提到了菸酒,請問現行菸酒稅條例的課稅精神是基於「健康」嗎?如果「健康」可以成為課稅基礎,生吃海鮮也有害健康、常吃泡麵累積防腐劑、蔬果沒洗乾淨殘留農藥、熬夜、冬天穿太少等也有害健康、甚至都不吃東西也有害健康,難道也都要一一課稅嗎?如果不是,為何單挑檳榔?又爭取空污費,那幾乎環保署所有的稅都可以交接給健保局了,所有的污染都會危害健康,又何必獨尊空污費?

健保強制加保的精神,責任分擔、幫助無法負擔醫療費用的長期、重症病患等是很重要的一環,對農漁民、低收入戶而言,健保費是不小的負擔,尤其是偏遠地區的原住民,還有許多人因無法負擔而沒有加保,照顧這些弱勢人口不正是健保開辦的精神嗎?這些人口大多居住在醫療資源貧脊的地區,無法享有同等的醫療水準已經很不公平了,還要提高保費?

健保E卡以上者須加收費用,說是為了抑止民眾頻頻就醫,為了防止少部份民眾浪費醫療資源,卻犧牲了許多真正需要就醫病患的權益,對這些患者而言,就算用到了Z卡、部份負擔再重,還是要上醫院,這種「寧可錯殺、不可縱放」的措施,即使真的能達到「防弊」的目的,其他患者的權益就該理所當然的跟著陪葬嗎?「使用者付費」是最常聽到的說法,但強制加保下,沒有使用者也一樣要付費,以這個原則來解釋是沒有說服力的。

不只國人愛吃藥,醫生也很愛開藥,筆者有次半夜中耳炎急診,當晚因耳鼻喉科值班醫生不在,由內科問診,故交待一早必需再掛耳科檢查,既然要再就醫,我請醫生開一天藥就好,他卻堅持要開三天,並奚落道從沒看過有病人要求藥開少一點的,結果一早就診,醫生又再開三天藥,還交待急診開的藥不要服用。另有次腹痛,醫生開了些止痛藥,我說不需要,他不耐煩的回說「痛的時候再吃」,結果竟開了一星期的止痛藥,一天三次的量。此外,醫生也很喜歡做檢查、開刀,除了可以增加「業績」外,也是累積個人診療經驗(創記錄?)及提供實習醫生練習的機會。本人年前做氣管鏡的檢查,當天檢查前因不明原因昏倒(當時懷有身孕),醫生還是決定照常檢查,原來那天來了一些實習醫生。

台灣的病人是絕對的弱勢,不能隨時影印自己的病歷、或是印了一堆看不懂的英文專有名詞;各項檢查的同意書根本徒具形式,(亦或醫生的卸責工具?)前些日子醫生安排做腎臟攝影(顯影劑),問醫生有沒有危險性,他直接了當的回答我:當然有,不然問你幹嗎?沒危險就直接排了,還要問你?說完不到半分鐘就催促我:要不要做,趕快決定,待拿到檢查說明書後,發現上面說醫生已「詳細告知」所做檢查有多少危險性、會產生什麼副作用云云,從頭到尾醫生都沒告知我任何訊息,若不是我主動詢問,根本不知道有危險性,幾年前我在別家醫院也做過這項檢查,原來我竟曾做過具危險性的檢查而不自知,當年就在沒有被告知、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名了,真是荒謬!試問這樣的同意書究竟代表什麼意義?究竟有多少醫生會詳細告知?又有多少病人獲得清楚的醫療資訊?

有些醫院,可能為了節省等待時間,每次問診一次叫二、三個病人一起進診療室,坐在旁邊候診的人,對當時問診者的病況不僅聽得一清二楚,連聽診時掀起的胸膛、背脊都看的到,漠視病人權益到此境界,根本毫無隱私及尊嚴可言。當醫界、政府衛生單位將濫用醫療資源的責任丟給病人時,請回過頭自我檢討,正視藥價黑洞、健保給付規定、醫院商業化、醫生業績化等問題,而不要只是一味的拿病人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