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

收賄案件必須重審(胡景彬是貪污個體戶?)

刊於2013/12/27自由時報,Hi-On鯨魚網站


被封為「史上最貪的」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被檢方依貪污及詐欺罪起訴,媒體鉅細靡遺的呈現其豪奢貪淫的生活,除了家中搜出的頂級人參禮盒,多達四、五百瓶的高級烈酒,還有二千六百多萬元的現金,連「三億法官養三妻」、「六名子女靠爸族」、「上酒家專挑大奶」、「新婚半年就外遇、一年之內生三子」等私生活全成了新聞焦點。

胡景彬的案子,問題不在他有幾個老婆、幾盒人參還是幾瓶洋酒、幾堆壯陽藥,重點是他的身分,他的職權,他的影響力,他經手的案子!司法是維謢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他是個法官,是維繫這道屏障的捍衛者,中華民國司法名言:「法條千萬條,不如黃金一條」,三億法官,財產來源不明,交代不清,有否因濫收黃金一條、亂用千萬法條而致審判錯枉錯縱、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有沒有冤枉好人、縱放壞人?

除了追查財產來源、查扣不法所得外,三億法官手上的官司,哪些是索賄收賄、「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冤案?有沒有其他貪污共犯?單憑一己之力、一位法官豈可隻手遮天?雖然檢評會、法官法可以事後懲處停職、免職,但亡羊補牢、為時已晚,已重創社會秩序、司法公信力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為保障當事人權益、維護公平正義、扶正司法天平,這些因白花花的鈔票而變色的案子,必須全部重新審理,這才稱得上是司法改革!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兄弟精神:永不放棄的洪騰勝!





深深一鞠躬!感謝兄弟!感謝象迷!

昨天的最後一戰,球迷們都希望可以看到更多的一軍主力球員上場,

其實,我最想看到的,最想感謝的是,台灣職棒之父-洪騰勝!

洪騰勝是洪家五兄弟的老大,洪家五兄弟都熱愛棒球,每個星期都要打一場比賽,不只五兄弟自己打,飯店員工也要一起打,一直到洪騰勝都六十多歲了,還要站在投手丘上投球!
(見圖/照片來源:翻拍自「飛象20-兄弟象感恩紀實」一書)

洪騰勝一開始丟出籌組台灣職棒的想法時,到處被潑冷水,各界都不看好,甚至是一面倒的反對、嘲笑,有人擔心成立職棒後,國家代表隊(所謂中華隊)怎麼辦?因為當時職棒選手是不能參加國際比賽的;也有球員擔心職棒的未來,對是否加入職棒猶豫不決,畢竟合庫、台電、中油等球隊是公家的,待遇穩定,一旦成為職棒球員後,就不能再回業餘球隊了,到後來可能兩頭空….(例:吳文裕就一直沒有加入職棒的行列)

萬事起頭難,草創期是最艱辛的,若沒有洪騰勝的不放棄、不死心、秉持著「不試試看怎麼知道行不通」的毅力和靭性、到處拜會、溝通、遊說、奔走,出錢又出力,台灣不可能在1990年就誔生職棒聯盟!

他率先捐出600萬成立職棒促進委員會;為了讓國家隊放心,他捐給棒協四年計2400萬元培育基層棒球;為了讓球員安心,在公家球隊的退休金,他二話不說,一次付清,而聯盟成立初期的運作經費,也是身為祕書長的他自掏腰包!

為什麼兄弟象迷這麼死忠?為什麼兄弟戰績越差、球迷卻越來越多?

何謂「兄弟精神」?就是洪騰勝成立職棒過程的精神!

這一切,象迷們都看在眼裡,放在心裡!只能回以無怨無悔的熱情!力挺到底!

由他一手催生的職棒,開幕賽那天,他沒有站在大家面前,接受眾人的掌聲,現在,兄弟象即將劃下句點,他還是站在幕後,沒有出來跟大家說再見,沒有和象迷一起見證這燦爛的結束、沒能接受滿場象迷對他的謝意和敬意….

曲終人散,熄燈落幕~~兄弟們,珍重,再見!

深深一鞠躬!感謝洪家!感謝洪騰勝!

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誰幫馬英九按下毒氣室按鈕?

2013/9/13刊於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Hi-On 鯨魚網站
馬英九趁著立法院長王金平出國嫁女兒的「天賜良機」,親自召開記者會,把總統府當成他的御用「法院」,披上法袍(皇袍)扮起了「法官」(皇帝),嚴厲指控王院長的關說是「侵犯司法獨立最嚴重的一件事,也是台灣民主法治發展最恥辱的一天」,公開「宣判」(聖旨)其政治死刑:王已不適任立法院長,國民黨考紀會應撤銷其黨籍,讓他離開立法院。

王院長所涉及的關說案,四個關鍵人物沒有人被約談,也沒有任何人被起訴,馬英九僅憑著違法監聽、薄弱的所謂證據,就可以一路的從特偵組、中國國民黨考紀會、中選會等一關過一關的把代表民意、由立法委員選出來的國家最高「立法機關」首長給踹下台?還派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出來嗆聲,把「三權分立」的招牌給砸了,就像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在退伍前三天被違法送禁閉,遭凌虐致死一樣,也是從士評會、公文簽呈到體檢流程等一關一關的通過。

如果有人挺身而出,質疑為何沒召開「人評會」,程序有疏失、如果八一三醫院拒絕在一天內火速趕出應該一星期才出爐的體檢報告、如果旅部連長、輔導長、士官長、戒護士等不集體施壓惡整,只要其中一關有人發揮道德勇氣,洪仲丘就不會死!如果特偵組不違法監聽、濫權洩密、如果檢察總長不擔任政治打手、如果行政院長不為獨夫抬轎、如果考紀委員、中選會等為虎作倀只要其中一關有單位堅持捍衛憲政體制、堅守民主法治,馬英九挾「黨意」強姦「民意」的鬥爭陰謀就不會得逞!

就像希特勒的毒氣室,要有劊子手執行才會啟動!誰是害死洪仲丘的幫兇?誰是馬英九剷除異己、特務治國、毁憲滅憲的共犯?是誰幫馬英九按下毒氣室的按鈕?又是誰造就了專制獨裁的「馬騜」?

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監察院與陳水扁

監察院與陳水扁

2013/7/2刊於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Hi-On 鯨魚網站,快樂聯播網[綠逗來開講]節目潘建志介紹



日前自由時報報導,監察院違法銷毁院內近三分之一的檔案,且多為未達保存年限及需要永久保存的調查案與行政案卷,監察院於六月十日提案彈劾祕書長陳豐義,但最後以四票對七票,沒有通過彈劾案。

據監委調查發現,院內有多達一千六百件的檔案被銷毁,這些被銷毁的檔案,疊起來高達一六一.五公尺,相當於五十層樓的高度,令人咶舌!監察院無故銷毁檔案,完全沒有依據法定程序(各機關銷毀檔案,應先制定銷毀計畫及銷毀之檔案目錄,送交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審核。經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核准銷毀之檔案,必要時,應先經電子儲存,始得銷毀),已嚴重違反檔案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更遑論其中還有些是需要永久保存的資料,依該法第二十四條,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彈劾審查會竟以「院內沒有足夠空間存放檔案,需要適時清理,只是作法確實過於粗糙」、「除非是要隱瞞犯罪,否則應該還不到彈劾的程度」等理由,否決了此彈劾案。 



監察院無故銷毁大量檔案,違法在先,不但沒有移送法辦,竟連彈劾都免了,是失職在後,但大多數媒體不是選擇性失明,就是將重點誤導成「監察院茶壺內風暴」、「監委開鍘自家人的罕見戲碼」等輕描淡寫的帶過。當年陳水扁前總統卸任後,遭總統府告發藏匿公文,媒體報導鋪天蓋地,窮追猛打,特偵組不但到扁辦大肆查扣所謂機密文件,還破天荒的到受羈押者、陳前總統的牢房濫權搜索,最後依侵占公物、隱匿公文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三項罪名起訴陳前總統,請求從重量刑。

彈劾?移送法辦?全不必了!監察院究竟銷毁了哪些檔案?為何銷毁?如何得知沒有隱瞞犯罪的動機?王建煊院長的責任?也完全不用交待!辦綠不辦藍嚴重到這個程度,司法界是不是該給個說法?所謂「社會公器」的媒體還能繼續裝聾裝瞎嗎?

2013年5月4日 星期六

不是恐龍法官 是蓄意脫罪(我是法官 你拿我沒辦法的官)


刊於2013/5/4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Hi-On鯨魚網站

◎林冠妙

中國國民黨籍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特偵組依《貪污治罪條例》求處無期徒刑,台北地院卻只輕判了七年四個月,判決一出,各界齊聲撻伐!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及陪席法官林孟皇遭網友人肉搜索,譏為「恐龍法官」,並諷刺恐龍沒有絕種,只是進化成為法官」。

 


三位法官真是寃枉了,所謂恐龍法官,是指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因拘泥於法律文字而作出違反常識、脫離現實的離譜判決,但林益世貪汙案是法官故意曲解犯罪事實,刻意規避檢方起訴之貪污重罪,認定三千萬是「喬」合約獲利,而非貪汙所得,而改以「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恐嚇得利」之輕罪為其開脫。請問法官是以什麼標準認定「喬」事情可以獲得三千萬?這三千萬是怎麼算出來的?有何公定價格?可否提供價目表供國人參考?合議庭三法官絕對不是恐龍法官、也不是烏龍法官,更不是外星人,而是不折不扣的蓄意脫罪!

吳秋宏審判長說,「我們不能因為要符合國民大眾的情感或受壓力,就違法亂紀判林益貪汙罪」,2010115,陳總統二次金改案一審判決無罪時,馬英九是怎麼講的?「司法不應該悖離人民的期待!」,119,馬先生隨即宴請司法院正副院長、秘書長、法務部長及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等司法高層,並說:「不能漠視人民對部分法官做出違背人民合理期待判決的失望與憤怒」,就因為馬英九的一句話,為了要符合人民(馬?)的期待,兩天後,1111,龍潭案就被最高法院罕見的以自為判決的方式判決有罪定讞!

阿扁總統的案子要符合人民期待,拿中國國民黨黨證的林益世就要迴避國民大眾的情感?這是恐龍法官?烏龍法官?還是政治法官?


2013年2月24日 星期日

您不知道有多少人需要四百億嗎?(我們也要四百億)

刊於2013/2/23自由時報,Hi-On鯨魚網站,美洲台灣日報

已四度追加預算、興建金額高達二八三八億元的核四廠,信用破產的馬政府又打算在六月份第五度追加,這號稱是「最後一次」的金額將近四百億元,意即總預算將破三千億元大關。

中國國民黨立委說「先讓核四蓋完,做安全的檢查後,再決定是否商轉」,馬英九也堅定的表示,核四一定要興建完工,經過評鑑確認安全無虞後,再決定是否運轉。一項工程,如果不安全,為何要繼續蓋?如果沒問題,蓋完就可啟用,為何是蓋完再說?所謂「先蓋完再說」,翻成白話文的意思是,不論安全與否,就是要蠻幹硬幹,絕對要蓋到底!即使不能用,這筆錢也一定要花掉!

蓋了一座不能用的核電廠,等於把錢丟進馬桶沖掉、丟到金爐燒掉!馬政府既然決定把高達四百億的錢沖掉,不如拿來解決關廠工人的問題,政府的錢本來就是全民的錢,馬政府的勞委會還要向人民募什麼款?而且這二億還只是四百億的零頭!號稱財務困難的馬政府,打算撤銷老農津貼,既然執意要把四百億燒掉,何不拿來補助老農津貼、老人年金、身障補貼、營養午餐、社團補助?大家都要四百億,反正錢太多,花都花不完!

馬英九信誓旦旦的表示「沒有安全,就沒有核電」,這是謊話!廢話!安全是最基本的原則,請問三哩島、車諾比、福島發生核災前,哪一座核電廠會號稱是不安全的?又有哪一駕失事飛機不是在安全狀況下起飛?怎沒聽過政府「沒有安全,就沒有水力、火力發電」的說法?這是哪門子的保證?不是廢話是什麼?

「沒有安全,就沒有核電」,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廢話!「先蓋再說」,是
欲蓋彌彰的謊話!與其浪費四百億,不如拿來做公益!

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

國民黨有種就不要修選罷法!

2013/1/24刊於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Hi-On鯨魚網站

民進黨春節後將發動罷免立委,中國國民黨立委一方面說「尊重體制」、「不理會別人叫囂」、沒在怕的」、有膽放馬過來,不敢來就是孬孬」,另一方面卻又動作頻頻,擬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高罷免難度,真是標準的惡人沒膽,耍手段,玩弄兩面手法!

提高罷免門檻這種齷齪事,一九九四年就幹過了!當年中國國民黨違法通過核四預算1,125億元(6/30),環保聯盟隨即展開罷免台北縣、市擁核立委的行動,才短短的數天就完成了第一階段的連署,中國國民黨嚇到「皮皮剉」,怕死了,數度提案提高罷免門檻,終於在十月二十日以多數暴力通過修法,以台北縣為例,第一、二階段提高十六倍,投票率門檻由三分之一選舉人出席提高為二分之一,台北縣由70萬人出席投票提高到105萬人。

在罷免連署的過程中,中國國民黨還動用黑道,綁架協助罷免活動的五股鄉代候選人戴天池(七月初);中國國民黨立委詹裕仁的地方樁腳教唆十幾名男子拿木棍破壞演講會場,打傷反核義工(8/6);板橋地檢署竟然還發傳票傳訊罷免案連署人,人數多達一百多人(11/10);中選會也違法拖延阻撓,未依法在期限內完成名冊審核及公告等事宜。而在新法未生效前已送件之罷免案,環盟堅持「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要求適用舊法,還為此提請大法官解釋。中國國民黨為了確保立委職位,可說白道黑道全到了,政治干預,暴力威脅恐嚇,無所不用其極!

罷免立委,中國國民黨真的不怕嗎?有種就不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