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刊於自由時報,台灣時報及Hi-On鯨魚網站
面對軍公教退休金優惠存款的改革聲浪,中國國民黨將焦點轉移至降低優存上限金額,民進黨則強調十八%太高、所得替代率、黨職併公職的年資等計算。但十八%真正的爭議點不在趴數的多少,而是,為什麼要給優存利息?而且獨厚退休軍公教人員?
有人說十八%不公平是因為利率太高,和現行的銀行存款利率差太多,而把重點放在應有一個合理的優惠利率,例如6%或8%。但問題是,軍公教人員已經有退休金了,不論是一次領或是月領,都已經提供了保障,為什麼還要額外再補貼優惠利息(借錢來存還穩賺不賠)?為什麼只有退休軍公教人員才有?為什麼只給這些人?為什麼其他人、其他行業沒有?難道退休勞工、漁民、農民等不需要保障嗎?而黨職併公職的部份,為什麼只有中國國民黨的年資可以合併計算?為什麼其他政黨不行?為什麼中國黨的退休黨工,要用全民納稅人的錢來照顧?
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白紙黑字的寫著:「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獨厚軍公教退休人員、獨厚中國國民黨,這樣的十八%優存制度已公然違憲!嚴重違反了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所保障的平等權!不僅是資源分配的不公平,也是階級、族群及職業的歧視與不平等!違反了憲法「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
十八趴太高就調降利率嗎?利息太多就限制優存上限嗎?為什麼你有我沒有?只照顧特定族群、不公不義的錢,一毛錢、一趴都不該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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