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 星期二

電子一哥別拿台灣陪葬!

2009/3/10刊於Hi-On網站,3/11登於台灣時報

經濟不景氣,各行各業為了求生存,無不絞盡腦汁尋找新機,電子龍頭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甚至表示,為加強布局中國市場,決定趕搭中國最熱門的「山寨風」,開始替中國本土品牌代工筆記型電腦,準備大舉進軍「山寨」筆電市場,繼「電子一哥」後,再搶當「山寨賊頭」。據傳,連甫躍升為全球第三大筆電廠商的華碩董事長施崇棠,都想在山寨低價電腦上分一杯羹。

何謂山寨?意即模仿、盜版、剽竊,粗製濫造的作出極端類似全球知名品牌的商品,簡單的講就是土匪!搶奪別人的創意發明、販賣別人的智慧財產權謀利,這就是中國的山寨文化!

不管「山寨」加了多少的巧思和創意,只要是仿製別人的產品、侵犯別人的專利,就是非法的「盜版」行為。堂堂鴻海大廠,竟然為了多賺點錢,自甘淪為「土匪集團」的幫兇,大賺黑心錢!為了錢,可以理直氣壯的把盜版拿出來賣?為了錢,連尊嚴、人格、良知都不要了?

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統計,鴻海去年申請、獲准的專利數分別為3,297及1,136件,已創下六連霸的記錄,皆較第二名的工研院超出二倍。鴻海在2007年還對涉嫌仿冒其遊戲機連接器專利權的上達科技,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以捍衛其所聲稱的「智慧財產權」。

鴻海自己都大顏不慚的賣起盜版產品,試問有什麼資格提出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告訴?有什麼立場要求捍衛專利?為了錢,鴻海樂當山寨王,但請別把「made in Taiwan」及台灣的形象跟著中國一起陪葬!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