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日 星期五

馬的憑什麼封殺無罪球員?

           G先生 前職棒球員

2009/5/1刊於Hi-On鯨魚網站及5/2台灣時報

馬的政府近日宣佈了一份涉賭職棒球員的「黑名單」,聲稱無論司法判決有罪或無罪,學校教職或社團教練,一律不得聘用!馬先生不但對涉賭職棒球員宣佈死刑,同時亦宣告了台灣司法的壽終正寢!

除非台灣司法威信破產、淪喪,否則無罪的判決為何無法代表一個人的清白?司法判決無罪的球員為何不能進學校?難道台灣的無罪判決沒有法律效力?還是僅供參考?或是「道德審判」高於「司法審判」的效力?如果連獲判無罪都不能進入校園,請教育部下令,即刻將馬英九列入黑名單,禁止涉嫌貪瀆的馬英九到各校演講,以免誤人子弟!馬的政府只能依法行政,有罪、無罪是法律問題,根本和道德無關!憑什麼棄法律就道德?憑什麼禁止無罪球員擔任教練?以道德來斷定一個人有罪與否,台灣還是個法治國家嗎?

為人師表就應要求高道德,否則不適合教導下一代?那為何「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沒有「判決無罪」或「緩刑者」不得聘任之規定?馬的政府是否要立刻修法?為何去年九月涉嫌猥褻女學生的高雄旗山鎮高中導師,經學校教評會決議停聘兩年,卻被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駁回?請問教育部標準何在?是看不起打棒球的嗎?

政治人物連最基本的法律都不用遵守了,為何對運動選手卻必須施以嚴格的道德標準?誰又有權決定誰應該跳過法律、適用更嚴格的道德標準?依的又是誰的道德標準?總統選舉怎不適用高道德標準?馬英九特別費案被起訴都能參選,球員被判無罪竟然不能工作?還是涉賭比涉貪的罪行重大?

請問涉賭遭起訴的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該不該封殺出局、趕出政壇?請問特別費被判二審無罪的馬先生,「您」是清白的嗎?「您」是不是也該被列入政壇黑名單,永不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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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異語:我沒打假球…打假球豈能變有錢人

Q:被謠傳名列所謂職棒黑名單,對此有什麼話想說?

A:我打球,是為了讓家人感到驕傲,不是蒙羞。我跳出來說話,就是想找回清白。
說我名列黑名單,至少要調查我的通聯紀錄或帳戶,不能像共產黨,隨便一句話就把我拖出去斃了。

人家謠傳我在球隊打假球的那一年,我比賽沒幾局,怎麼打假球?不久,我就因傷下放二軍,誰會送女人跟錢給一個無法上場的選手?我不完美,但是我沒有欺騙球迷。

我曾拜託球團讓我走,但領隊不同意。職棒球員很可憐,只能被球團釋出、讓渡,不能辭職,我只能一直待在那個不正常的球隊。

Q:你經歷受傷、低潮,為什麼還想打棒球?
A:棒球給我太多美好的回憶。我國小就加入棒球隊,比賽輸了要挨打,只好拚命練習,每天早上5點起床晨跑,天黑後練揮棒。高中時,我跟幾個現在留美的棒球選手常在高中聯賽較勁,我也曾去美國測試,卻因兵役問題失去機會。人生就是這樣,沒有什麼好後悔。

像免洗筷被換掉

退伍後,我終於進入職棒,但技術變很差,眼看別人變成王牌,我只能有一場沒一場地投。我想放棄,教練勸我再拼1年,千萬別讓自己後悔。我是個沒有人重視的投手,總教練卻把比賽的勝負交給我,原來他沒有放棄我。

在第一次勝投後,我更拚命,每場比賽都做筆記,在休息室神經得要命,我的位子別人不能坐,毛巾一定要疊很整齊,好像這樣會帶來幸運。

就算沒上場比賽,我也會研究打者狀態;我的筆記本常寫著「專注」二字,逼自己全心投入比賽。我一直勸年輕球員,不要打假球,有哪一個打假球的後來變有錢人?球員打假球而落魄,活該,一點都不值得同情!他們連自己的人生都毀了,哪還會想到球迷?

我曾經聽說,國外職業選手地位高,是因為代表向上的力量,我也想成為讓球迷感動,永不放棄的投手。

Q:球隊解散後你都做什麼?

A:我很喜歡站在棒球場的感覺,我還是每天去練球,就像上班。我也會繼續到各縣市球隊考試,我還不想放棄。

最壞,就是連業餘球隊都不要我。很多球員朋友打電話鼓勵我,叫我拼了,把所有事說出來,不說,永遠不會有人知道。一直以來,棒球界怕破壞形象,總是默默處理掉有問題的球員,這怎麼行?不把打假球的事徹底調查清楚,棒球環境會更好嗎?有黑名單就辦,沒有,就還人家清白,不要莫名其妙毀掉選手。

在台灣,球員很心酸,狀況不好,人家說你打假球;受傷了球團不讓你休息,大不了像免洗筷一樣把你換掉。很多時候球員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Q:還相信棒球之神嗎?
A:棒球之神……(哽咽許久),如果有,他真的在考驗我,我的棒球路真的…… 我還是相信有棒球之神,只希望祂保佑我。

(2009/4/11蘋果日報特約記者瞿欣怡採訪整理)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最可怕的莫過於道德治國
但依的是誰的道德標準??
馬狗幹盡壞事,自己的道德已然塴解,還有什麼臉去以道德審判他人
21世紀最無恥之人非馬狗莫屬了!

Topmiao 提到...

你說得一點都沒錯,台灣現在一堆人都在依自己的道德要求別人,依自己的道德標準在治國,把道德和法律混為一談,一般民眾還跟著叫好,根本搞不懂什麼叫依法行政,法治國家,台灣還是個[人治]的國家。

匿名 提到...

真是可怕!
那他的特別費被判無罪。
以他的邏輯,那他其實是有罪的囉!

真是愚蠢! 道德治國,他是最沒有道德的吧! 到現在 綠卡還是說的不清不楚的。如果放棄了,請出示文件!

A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