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5刊於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Hi-On鯨魚網站,鄭弘儀「大話新聞」節目朗讀
有關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的農舍一事,馬英九說有無合法固然要查,但當事人要注意社會觀感。什麼時候中華民國開始流行高道德了?當中國國民黨講法站不住腳、在法律上找不到問題時,就搬出「社會觀感」此一民粹性名詞來轉移焦點、政治抹黑!
「法治國家」是以「法律」標準而非以「人治國家」的「道德」感化來治理國家,但在號稱依法行政的馬政權下,合法竟然也會有事?在有沒有違法之外,還要接受「社會觀感」和「高道德標準」的檢驗?法治國家就是依法論法,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所謂社會觀感是屬道德標準,而中國國民黨一路走來,連最低要求的法律都不遵守了,喊什麼高道德?馬英九市長任內到郝龍斌所積欠的健保費高達四百多億,已超過其他各縣市的欠款總額,且最高行政法院已判台北市政府敗訴定讞,北市府還是不依法繳納,一直賴到監察院提出糾正案,最後市民還要為兩位市長的違法行為扛了近二十七億的利息,欠款竟還要全國人民來買單!馬的政府都公然違法了,有什麼資格談社會觀感?在法治國家只要一切合法,馬的政府憑什麼說三道四的找麻煩?何謂「社會觀感」?誰說了算?是馬英九?還是統派媒體?道德的標準為何?是孔子、孟子?還是老子、莊子?正因為每個人主觀的道德標準不同,才要制定客觀的法律,如果要以道德取代法律,如果合法還不夠,那中華民國的法律可以全部廢掉了!
法治就是只講法律,哪來那麼多的仁義道德?要求社會觀感、高道德的人士請去傳教!中國國民黨不用遵守法律,民進黨卻要符合高道德,這是哪門子的雙重標準?蘇嘉全的農舍如果不合法就開罰,若沒有違法就閉嘴,請馬的政府拿掉你的高道德,去(掉)你的社會觀感,一切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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