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7日 星期五

百年史料 沒有九二共識?(九二共識史料特展)

2011/10/7刊於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Hi-On鯨魚網站

外交部和故宮博物院自八月起共同舉辦「百年傳承 走出活路-中華民國外交史料特展」,從清末以來各種外交檔案,包括許多喪權辱國的條約,都將公開、完整的呈現。

外交部保有自1861年迄今大量的外交檔案,包括超過十八萬卷的檔案文件、173件歷史條約、協定、各類疆界及租界圖615幅,展出內容包括1824年的「南京條約」、1901年的「辛丑和約」等25件條約,這些百年前洋洋灑灑的外交史料,隨著故宮文物一起飄洋過海、顛沛流離的由中國逃到台灣來,中華民國都能完整的保存,公諸於世,為何不到二十年的「九二共識」文件,卻拿不出來?

馬英九為強迫大家接受九二共識,還將以華、台、客語三聲道錄製九二共識說帖,近日起在各大電台全力放送!所謂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不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關台灣底事?台灣哪裡去了?文件上不可能只有「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這八個字,那其他的具體內容為何?是否真正的共識是沒有說出口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九二共識是如蘇起公開承認的由他所創造出來的名詞?還是有不可告人的暗盤交易?

到底有沒有九二共識?馬英九叫大家不要在相同議題上打轉、浪費國家寶貴資源,既然百年史料都拿出來展了,就把文件攤開來,將簽訂時間、地點、主體、內容等,一項一項交待清楚,公諸於世,大家自然就閉嘴了,何必浪費公幣、浪費時間在電台放送?有圖有真相,有史料,才能還原歷史,有文件,才有九二共識!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針對此次二次金改案判決,網路上找到的新聞報導都只探討一點:犯罪行為之認定,應以行為時之法律明文規定者為限,抑或應採實質影響力說?

然而另外一個部分在一審判決花了二三十頁來講:國泰和元大的捐款究竟與金融合併有沒有對價關係?在一審判決時是認定沒有的,主要理由是國泰的捐款乃遵照蔡萬霖生前囑咐而為,難認有對價關係;而元大之捐款並無改變政府態度(例如公股在所有場合皆持續對合併等案投反對票,僅因公股數量不足而無力阻擋等),因此亦難認有對價關係。而從一審判決後,就鮮少有新聞報導這部分的判決理由,大部分新聞報導的一審無罪理由只有「非總統職權」一項,有些則將對價關係的部分報導成「因為不是總統法定職務,所以捐款才無法與總統職務上的行為產生對價關係」,實則一審認定捐款與國泰、元大分別合併世華、復華並無對價關係之主要理由(如上述),並非基於「金融合併非總統職權」。所以即使一審就採取實質影響力說,亦無法滿足有罪的所有要件。

這次逆轉,卻未見新的證據證明對價關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