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 星期五

請把洋將當人看!

2009/8/28刊於 Hi-On鯨魚網站及8/29刊於中國時報

身為一位死忠的棒球迷,對職棒球團常把洋將當成自家產品的「吉祥物」一事感到不以為然,以為這幾年各球團已深自檢討,懂得尊重洋將,沒想到又看到這樣一則體育新聞:用洗衣粉為洋將命名,可能不是個好主意!興農牛隊昨天讓新洋將「奇威」首度亮相,差點洗掉了自己的勝利。洗衣粉?原來「奇威」竟是來自興農企業旗下的洗衣粉產品!

「奇威」是多明尼加籍的投手,來到台灣後,卻搖身一變成了洗衣粉的代名詞,請問他本人知道嗎?有經過他的同意嗎?如果是日本選手,球團敢取這種不尊重人的名字嗎?是欺負他們看不懂漢字嗎?

「奇威」不是第一位被球團欺負的洋將,除了洗衣粉外,之前還有外籍球員被取名為「勇壯」、「楓康」、「世介勇」、「飛勇」(為肥勇之音)、力拔山、敵快殺、四季靈、保死淨、百勝、勇根、鐵布杉、鐵沙掌等農藥產品名稱(http://www.sinon.com.tw/chi/main3.htm),魚貝精?是農藥還是補品也搞不清楚,甚至還有泡麵-「阿Q」(他是洋基隊王建民的好朋友Cano的爸爸),實在是欺人太甚!

如果台灣的選手到日本、美國職棒,也被取了這麼不堪的產品名字,例如樂天隊的林恩宇叫「金華火腿」、「宣威火腿」,請問國人不會有受辱的感覺嗎?他們是從國外來的「人」,請尊重他們,給他們應有的尊嚴,請把他們當人看!

2009年8月24日 星期一

向人民募款的政府無能又無恥!

2009/8/24刊於台灣時報 及Hi-On鯨魚網站 ,8/28刊於台灣日報

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奪走數百條人命、造成無數家庭家破人亡、流離失所,各民間組織、政府單位、連大學院校亦紛紛設立專戶,呼籲民眾發揮「人溺己溺」精神,踴躍捐輸。民間團體向社會大眾募捐,合情合理,但掌握國家稅收的政府公開向人民募款,則是無能又無恥!

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遇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各級政府機關得發起勸募,但何謂「重大災害」?由誰來定義?政府是否有球員兼裁判之嫌?在風災期間,行政院長劉兆玄回新竹享天倫、染頭髮、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到福華飯店孝敬岳父、交通部長毛治國在上海餐館大快朵頤、經濟部長尹啟銘大啖懷石料理、外交部長歐鴻鍊則是和家人到歐洲遊樂,而身為三軍統帥的「this man」則是去喝喜酒、依例晨泳,不但拒絕國際救援,還遲遲不肯發布緊急命令,一直到災後第七天才召開國安會議,發布全國動員令,請問這就是馬的政府對「重大災害」的定義嗎?

截至目前為止,包括內政部在內(內政部自已核准內政部?),總計有二十個政府單位發起勸募,連擁有上百億黨產的中國國民黨都忝不知恥的設起專戶向大眾募款(內政部申請許可中:內政部社會司公益勸募管理系統http://donate.moi.gov.tw/)。國家發生重大災難時,政府動輒發起大規模募款行動,是角色的錯亂、混淆,救災、提供物資與經費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卻被協助政府、彌補第二部門不足的第三部門搶先做,而退居二線的政府卻向各界募款,跟民間搶資源,完全本末倒置,失職又失能。面臨重大災害時民間團體總是站在第一線,九二一地震如此,八八水災亦如此,那政府是幹什麼用的?我們還需要政府嗎?還需要繳稅嗎?政府的角色與職責何在?

救災和重建均需投入龐大的資源,政府若受限於相關法令籌不到經費,轉而訴求民眾愛心捐款,要人民自籌經費,表示救災法令不完備,是為無能!而「this man」拒絕發布緊急命令,不肯賦予政府彈性籌措財源的權力,只想利用人民的善心善款便宜行事,是為無恥!

2009年8月22日 星期六

賑災不是為了自我滿足的學習之旅

(1999/10/24)

十月初隨「九二一社工震災行動聯盟」(由聯合勸募及若干個身心障礙團體組成)到台中縣做為期四天的災民需求調查,我們這個梯次是以軍營的受災戶為訪談對象,「主要任務」係將獨居老人、孤兒、單親家庭或身心障礙者等特殊人口轉介到台中縣政府社會科。四天下來,其實每天訪談的時間大概只有短短的三、四個小時,且訪談時間和災民的作息無法配合(白天大部分民眾都回到家中整理,晚上才回營區過夜),而每個營區的調查也只是「大致上完成」,我們自覺調查的「差不多了」就換下個營區,資料並不完整,只是隨機式的見人就問,而非針對每個床位做地毯式的建檔,所以我們訪談那幾天如果剛好沒有遇到的特殊人口,就只好自求多福了。

白天大部份的時間都在開會或「經驗分享」,需求訪查反而成了次要工作?其實災民不知已接受了多少單位的訪談及調查,民眾關心的大多是家園重建的問題,需求面都在各項補助款的申請作業上,雖然我們都很詳實的記錄了這些民眾的需求,但我們的對口單位是「社會科」(雖然我們是向民間團體報名,但每個人卻都穿著社會科的工作背心,主辦單位並沒有說明我們的代表性),在政府部門各做各的「業績」、資訊不流通的本位主義心態下,那些不屬於社會科業務範圍的需求調查記錄究竟有何意義?美其名為需求調查,充其量也不過是紙上作業的例行性工作,各式各樣的訪談調查除了擾民,也讓他們的希望一再的落空。

這次行動結束後,有人覺得「不虛此行」、「自我成長了」,到底是為誰不虛此行?有人參與救災,是不想在這次的重大歷史中缺席,參與了歷史的「盛會」、參與了救災行動,「我參與了」、「我付出了」,所以覺得不虛此行,這種想法其實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是自私的,對照在行為上就是拍照留念或是每人一件紀念T-恤、紀念帽,究竟拍照留念的意義何在?又在紀念什麼?說穿了還不就是為了滿足自我的「參與感」及「榮譽感」?或是對自己的生命歷程交待?是否真的不虛此行在於我們的「供給」是不是真的是災民的「需求」,如果他們沒有得到真正的幫助,又何來「不虛此行」呢?我懷疑我們是否有資格、有立場說這句話。另外,如果我們抱著學習及成長的心態面對災民,對災民是非常不尊重的。

面對朝令夕改的救災政策,災民說不指望政府了,一切還是要靠自己,很多社工聽了很安慰,覺得災民已堅強的站起來了,他們不靠別人、不期待別人的幫肋是可喜的現象,值得鼓勵。靠自己當然是好事,重點是為什麼災民只能靠自己?那政府是做什麼用的?尤其是在發生了這麼重大的天災時,尤其是在台灣人民捐輸了這麼多的物資及金錢時,他們不應該只能過著靠自己的日子,我們應該告訴災民全力爭取應有的權益,不要輕易妥協(有些房客願意和房東一起分房屋全倒、半倒的救助金,甚至有些災民放棄申請所有的補助金),因為妥協就是姑息。要求政府的照顧,不是靠別人,這是每個國民應有的權利,更是政府應盡的義務。

2009年8月13日 星期四

向救難英雄致敬!(莫拉克颱風)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編號NA-502的UH-1H直升機


2009年8月11日下午3點32分


屏東縣霧台鄉伊拉山谷



正駕駛張順發、副駕駛王宗立、機工長黃鎂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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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口湖鄉青蚶村長繆榮堂


(一下午巡視水門4次)



2009年8月9日晚間9時左右巡視時


冒雨開啟水門,天雨濕滑不慎掉落大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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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間水上救生分隊義消張瑞賢

53歲,南投名間鄉921震災受災戶

2009年8月14日

搜救台16線坍塌車輛墜溪事故失蹤者

操作的氣墊船翻覆落水

中午12時17分被送到醫院急救

下午3時32分宣告不治


圖片來源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0870030



2009年8月10日 星期一

飢餓三十?歡樂三十?

2009/8/10刊於Hi-On鯨魚網站

由世界展望會主辦的「飢餓三十人道救援行動」,其原意是為了透過三十小時的飢餓體驗,讓國人深刻體會飢餓者的需要及遭逢不幸者的感覺。為了呼籲各界熱烈響應,主辦單位每年均邀請偶像明星代言,並舉辦大型晚會,今年亦將號召上萬人齊聚一堂,共同參與「飢餓勇士大會師」活動。

讓民眾親身感受飢餓的出發點是好的,但要體驗的、強調的是飢餓感、物資匱乏及貧窮國家的無助與無奈感。但參與的民眾,在挑戰飢餓的這三十個小時,不但可欣賞知名藝人的勁歌熱舞(可能伴隨著熱情歌迷的尖叫聲),還可獲頒「勇士」的封號,這究竟是體驗苦難的飢餓營,或是感受熱力的大型演唱會?『想親身體驗一萬五千人一起飢餓的「震撼」嗎?絕對不能錯過的飢餓「盛會」、將有更多藝人加入飢餓三十行列,讓飢餓勇士大會師更「精彩可期」』,這是主辦單位官網上的活動文宣,在莫三比克、伊索比亞、賴索托等受到天災人禍、疾病威脅的飢民,他們有熱力四射、精彩可期的表演可以看嗎?有人會稱呼他們勇士嗎?受餓受苦的他們是在參與一場盛會嗎?

如果邀請藝人輪番演唱是為了替體驗者加油打氣,如果只是為了要大家餓上三十個小時,那在現場擺上麻將桌、無限飆網打電動、甚至睡他個三天三夜,同樣也能達到挨餓的目的,這樣不知符不符合主辦單位「餓得有創意」的標準?

「震撼」、「盛會」、「精彩可期」?在享受「歡樂三十」同樂會的同時,是不是已忘了飢餓的感覺?忘了體驗的意義?

2009年8月4日 星期二

台灣還是個[道德審判]的[人治國家]!

2009/8/3刊於台灣時報 ,8/4刊於Hi-On鯨魚網站

台北地院廿八日進行言詞辯論庭時,林怡君檢察官指控陳前總統迫害司法,理由之一是「抹紅我們敬愛的張熙懷法官」,又一再秀出蘋果日報的報導內容,五度質問阿扁有沒有良心。請林怡君定義何謂「抹紅」?「我們」指的又是誰?若套用林大檢察官的話:「抹黑陳水扁前總統」,中國國民黨、馬英九一干人等又是該當何罪?

請問「抹紅」、「沒良心」、「在看守所出書」、「寫求救信給馬英九」,是犯了什麼罪?新聞媒體的片面報導如果可以成為呈堂證供,檢察官何不拿出自由時報的新聞來佐證?而「我們敬愛的xxx」這種只會出現在小學生作文中英雄崇拜式的字眼,竟然會出現在依法論法、講求證據的台灣法庭上,這樣的司法,憑什麼要人民相信、尊重、接受?

在扁案中,「道德審判」、「媒體審判」(輿論公審)遠高於「司法審判」,馬的政府只能「依法行政」,有罪、無罪是法律問題,根本和道德無關!憑什麼棄法律就道德?誰又有權決定誰應該跳過法律、適用更嚴格的道德標準?依的又是誰的道德標準?以道德來斷定一個人有罪與否,台灣還是個「法治國家」嗎?還是一個依馬英九、蔡守訓、林勤綱、林怡君等人的道德標準的「人治國家」?

違法覊押、撤換周占春法官,違反「法官法定原則」,公然違憲違法,連最低的法律標準都不用遵守了,還奢談什麼高道德良心?林怡君說整個扁案都是良心問題,一點都沒錯,整個扁案就是個假個人道德標準、實為政治追殺的政治案件!而政治案件就該政治解決!

2009年7月1日 星期三

倪福德,讚!!

正當媒體又在錦上添花的恭賀王建民奪得首勝時,才剛升上大聯盟一天的[土地公]倪福德即立刻登板中繼,表現亮眼,雖被敲了一支全壘打,但三振威力驚人,不到二局就送出了三次三振,還k掉了首位對決的強棒吉安比(Giambi),真是帥呆了!

倪福德透過webcam和家人視訊(三立報導),家人問他大聯盟初登場第一個面對的打者就是吉昂比會不會怕,他說:管他維士比還什麼比的,他緊張的差點尿褲子...

因禍得福,真是倪福德的最佳寫照,如果不是中信解散,加上土地公的保佑,平淡又沒有明星風采的[土地公]怎可能踏上棒球最高殿堂的美國聯棒大聯盟? 就是因為不是巨投,所以沒有被操爆,沒有受傷,而這正是倪福德最大的本錢!

倪福德,加油!!

(這是最近公事,私事都烏煙瘴氣的我,最開心的大好消息!)

民進黨跟著一起違憲?

2009/7/1刊於Hi-On鯨魚網站,7/2刊於自由時報及台灣時報

台南縣市升格案在意外聲中過關,是會吵的縣市有糖吃?還是行政院怕落人口實,為了打破內定說而特別做的安排?

縣市合併改制案通過後,台南縣、市政府不約而同的放鞭炮慶祝,民進黨台南縣市長提名人李俊毅、賴清德立刻宣布暫時停止競選活動,陳唐山亦表示即日起停止所有選務工作。只看到民進黨台北縣、台南縣長提名人選解套的鬆了一口氣,卻不見之前批評升格綁延選、延任違憲、違反民選首長任期契約、攔胡滅蘇救周錫瑋、審查過程黑箱作業、充滿政治算計之奧步、陰謀論等種種質疑聲浪。

行政組織體制的調整與行政資源的分配,是國土規劃的問題,應由中央政府妥善規劃一整體的國土政策及財政劃分的配套措施,現在竟兒戲般的任由地方政府在匆忙中自行申請、競標,交由內政部急就章的審查,而民進黨為了爭取權力資源,卻也荒謬的陪著中國國民黨一起玩遊戲、幫忙背書,配合演出的分到一杯羹後,就棄憲政體制於不顧?

請問民主進步黨還要、還有立場聲請釋憲嗎?還是要繼續跟著一起違憲?

2009年6月18日 星期四

被抄家滅族該掉幾滴眼淚?

被砍2.3億就落淚
就覺得被欺負,被糟蹋
那阿扁呢?
阿扁被抄家滅族的待遇你有看到嗎?
阿扁的委曲豈止是掉幾滴眼淚,哽咽一下就可以道盡的?

當年黨外時期都沒在掉淚了
現在哭什麼哭?
身為直轄市市長
現在的糟遇會比當年糟嗎

被國民黨欺負?
陳菊你是新來的?

去中國訪問,統媒藍營一片叫好
結果經費還不是照砍
照樣杯葛!

到底贏得了什麼?

2009年6月10日 星期三

感同身受而已!

陳幸妤遭到境管,台派陣營好像靜悄悄的,
台灣人當真看不出馬狗在抄家滅族嗎?

切割派的常說所謂挺扁人士都是偏激的、不理性的,甚至用「瘋子」、「要去看醫生」等人身政擊的字眼,諸不見那些連動債的受害者、
醫療過失的抬棺抗議者,或是其他的受害者,哪一個不偏激?

為什麼?因為他們是受害者!

當自己不是受害者時,當然可以保持優雅、保持理性、保持所謂的君子風度,當然可以置身事外的講些風涼話!當然可以冷眼旁觀的放出「尊重司法」這種無關痛癢的馬後炮!

如果你是受害者,如果你的親友被迫害,
你還可以無動於衷的保持冷靜嗎?
為什麼爭取自己的權益、伸張自己的冤曲可以理直氣壯、情緒激動?
為什麼替別人伸張正義、捍衛人權就成了需要就醫的瘋子?

答案其實很簡單:「感同身受」!是不是能設身處地的替人著想!
如此而已。

沒有同理心的人,沒有資格從事社會運動!
更不配從政!

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不合作:為葉小姐喝采!

2009/6/1刊於自由時報

民進黨五一七遊行後的二十四小時靜坐活動,聲稱是為了凸顯集遊法的不合理與限制,當晚,民進黨的黨公職人員一字排開坐在舞台上,台北市政府沒有任何動作,但民進黨散場後,刑警和保警馬上進場抬人,請問民進黨有挑戰到集遊法嗎?要不要驅離完全取決於台北市政府,他要你留,你就可以留,他要你走,你一定得走!

十八日「人權不落日晚會」後,一些不願散去的群眾繼續留在凱道,十九日清晨四點半,刑警和保警開始強制驅離,將群眾抬上警備車及鎮暴車後,分別送到台大辛亥路後門和孫文紀念館。

當我們被載到目的地後,車上的時鐘是六點,保警說附近有公車和捷運,但我們一看手錶,才五點鐘,車上的時鐘被動了手腳,根本就是在唬弄我們,別說是公車了,就連計程車,恐怕有錢都坐不到。很多人車一停就自動下車了,員警也一直催促著我們下車,這時,一位從台南來的葉小姐,她堅持不肯下車,在她過人勇氣的號召下,最後共有五人同仇敵愾,拒絕下車。警察拗不過我們,問我們要到哪裡?葉小姐說:「你們把我像抓雞一樣的抓上車,現在卻叫我下車?還問我要去哪裡?我從台南來啦,身上只有五十元,我要去哪裡?天涯海角啦!」

為了早點交車交差,鎮暴車只好應我們要求,把我們五人載回立法院,成功的完成一項小小的不合作行動。請大家為勇敢的台灣女性—葉小姐喝采!

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

五一七遊行到底哪裡成功了?

518晚上,蔡英文主席宣佈這兩天的遊行、靜坐,已成功的達成團結信念,我們應該在成功的晚會結束後,帶著信心與熱情回家去,然後就把民進黨叫出來的群眾丟下走人了!

什麼訴求都沒有!什麼要求都沒提出!還事先預告幾月幾日幾點要撤場!底牌都掀了,馬的政府會甩你嗎?還需要回應嗎?517遊行到底哪裡成功了?

四大訴求中,「保台灣,ECFA要公投」、「顧主權,唾棄賣台權貴」、「救失業,反對無能政治」、「護弱勢,反對一中市場」,只有第一項ECFA要公投較具體可行,其他三個訴求根本空洞無力,純粹喊爽的?再說,推動公投這件事,如果是要依照公投法規定,從提案、連署到投票,根本毋需遊行就可發動,既然已動員民眾上街頭,就應訴諸民意及政治力,要求直接公投,否則只是浪費人力物力,徒然消耗自我陣營的能量而已。

把幾十萬人叫出來,只是出來喊一喊,發洩情緒?真是太看不起我們這些支持者了!我們不只是出來嗆聲,也不是純粹出來發洩情緒的,我們要的是具體的要求和結果,例「行政院長下台」、「內閣改組」、「釋放阿扁」等等,不答應就不走人,一直坐到馬的回應我們的訴求才散場!

民進黨要大家團結,好,我們留在台北,不去高雄場,結果民進黨給了我們什麼希望?我們上街頭的目的到底是什麼?24小時靜坐活動(518人權不落日晚會)的目標到底是什麼?突顯集遊法的不合理與限制嗎?當民進黨的黨公職一字排開坐在舞台上時,台北市政府沒有任何動作,但518晚上十點一到,民進黨把支持者丟下不管後,19日凌晨四點半,刑警和保警馬上進場抬人,請問民進黨有挑戰到集遊法嗎?要不要驅離完全取決於台北市政府!他要你留,你就可以留,他要你走,你一定得走!

有人說18日民進黨撤場後,現場就變成了挺扁大會,這是必然的發展,不挺扁可以啊,你們留下來,提出訴求,讓我們挺你們的訴求啊!當民進黨走人後,留下的可說是最死忠的支持者,他們能提的、最具體的、最可行的、最快見到結果的,除了要求馬狗放阿扁出來外,還有什麼?而當晚,蔡英文主席對支持陳前總統的民眾說了一些話,從頭到尾,都沒提到「要求放人」這件事!要求放人這句話,民進黨始終說不出口!包括當晚在場的某位大老,他說要救阿扁不是一天、二天的事,要救阿扁只有一個辦法,就是2012年拿回政權,言下之意是阿扁要再關三年多?那如果政權拿不回來呢?關到死嗎?拿回政權,阿扁就一定可以出來嗎?對我而言,這也是空話!

上街遊行當然要累積相當的人氣,但成功與否只取決於人數的多寡嗎?走出來的人夠多就成功了嗎?即使沒有任何的訴求、要求也可稱圓滿嗎?

p.s.
到底是自己離開還是被抬走較有尊嚴?若要有尊嚴的自己離開,那在十點時跟著民進黨撤場就好了,何必再繼續坐到凌晨四點?警察叫我走我就走?聽命行事有尊嚴嗎?把我扛上車,載到一個我不想去的地方,然後叫我下車我就乖乖的下車?呼之即來,揮之則去?有尊嚴嗎?

在此,要為同車的一位台南來的葉小姐鼓掌喝采,當鎮暴車把我們載到台大後,車上的時鐘是六點,保警說附近有公車和捷運,但我們一看手錶,才五點鐘,車上的時鐘被動了手腳,根本就是在唬弄我們!這位葉小姐堅持不肯下車,最後共有五人同仇敵愾,拒絕下車,保警拗不過我們,問我們要到那裡?勇敢的葉小姐說:你們把我像抓雞一樣的抓上車,現在卻叫我下車?還問我要去那裡?我從台南來啦,身上只有五十元,我要去那裡?天涯海角啦!為了早點交車交差,鎮暴車只好應我們要求,把我們五人載回立法院,成功的完成一項小小的不合作行動。

2009年5月20日 星期三

(蓄意殺人 vs.單純意外)郝氏父子欠人民一個公道 !

2009/5/20刊於Hi-On網站,5/22刊於台灣時報,5/24刊於台灣日報,5/25刊於自由時報

五一七嗆馬大遊行,有兩位民眾遭警察開車撞成重傷,其中一位性命垂危。經警方證實,車禍現場完全沒有煞車痕,事發後台北市政府則是極力撇清,一再強調絕非蓄意,交通警察大隊長還以職務做擔保,同時對外宣稱檢方正在調查中。既然要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又要講求證據,郝龍斌憑什麼認定這起事故只是單純意外?

北市府和媒體一直強調肇事員警酒測值零、是菜鳥警官、沒有明顯政治傾向,平常待人非常客氣、資歷不足、經驗不夠、視線不良、員警疏忽云云,最後僅以十萬元交保,還不忘叮嚀民進黨不要政治操作。

回顧1991年「貢寮1003事件」,保警強行拆除反核民眾在核四預定地搭設的棚架,衝突中,林順源駕駛的車輛不慎翻車,壓死一名警察,事發後,警方雷厲風行的展開大規模約談行動,整個貢寮鄉陷入一片白色恐怖之中,最後共有十七名鄉民被逮捕判刑,其中,環保聯盟分會幹部高清南以「殺人未遂罪」被判刑六年,林順源則是依「蓄意殺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貢寮1003事件」,一位義工司機不慎壓死一名警察,在當年行政院長郝柏村的指示下,連坐的拷問全鄉民、以「殺人罪」對無辜的貢寮人及環保團體施以重刑;而517警察開警車撞傷人事件,在調查報告尚未出爐前,北市府即口徑一致的對外宣稱是意外,整起事件的偵查重點則是在郝柏村的兒子郝龍斌的指揮下,朝「業務過失」的方向在進行,到目前為止,僅肇事員警記一大過,分局長及警備隊長各記一小過。

在郝氏父子的雙重標準下,「1003事件」被「蓄意」處以極刑,而撞傷遊行民眾的員警卻是以「意外」卸責,郝氏父子欠全國人民一個交待!欠遭高速衝撞的張忠雄、徐文山兩位老先生及林順源等人一個公道!「1003事件」應重新審理,為受司法、政治迫害的林順源等相關人士平反!

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挺扁?被嚴重污名化!

聲援阿扁的民眾被稱為[挺扁]、[挺貪腐],或是開始被貼上[偏激]、[不理性]、[腦袋不清楚]、[精神有問題]等人身攻擊的字眼,更甚者還有[拿阿扁的錢]、[有政治目的]、[為個人政治勢力]等動機論,切割派的高道德人士,開口閉口就叫大家不要罵人,不要互相攻擊,殊不知罵人最兇的就是這些自命清高又假清高的切割派!

拿阿扁好處一定要相挺嗎?阿扁現在已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階下囚,就算真的拿了他的錢、受了他的恩惠,現在跳出來捅他一刀又如何?阿扁能奈你何?他已經自身難保了,還能對你怎樣?頂多是做個無情無義、沒有道義良知的人,除了天知地知阿扁知外,誰知道?阿扁和劉導不是說,拿最多錢的人罵最大聲嗎?誰說拿了錢就一定要挺扁?那些挺扁的基層支持者,又拿了阿扁什麼好處?在阿扁落難時挺扁的人,絕對是重情重義!

切割派的人,自知理虧站不住腳,要批阿扁前的第一句話一定是,我也挺人權,也挺司法正義,但除了這句話外,我從來沒聽過那些切割派的人公開站出來為阿扁被非法羈押了一百多天講過任何一句聲援的話!有位陳大教授還著文公開指控517南部場是阿扁授意的,結果阿扁叫大家要團結,全力集中在台北這一場,陳大教授要不要出來向阿扁道歉?當然了,他也很可能會說這是阿扁的兩手策略。

切割派的說挺扁的人有政治目的,是為了鞏固個人的政治勢力,這個論點根本就自我矛盾,非常可笑,也等於自己承認了[挺扁](反切割)才是多數!才是王道!不然為什麼挺扁可以累積政治實力?如果阿扁真是票房毒藥,為什麼有人要仰藥自殺、自毁政治前途?和阿扁沾上邊不是代表自己也挺貪腐嗎?如果支持阿扁的人是少數,那挺扁的政治野心份子是要如何鞏固政治勢力?為什麼挺扁會有票?切割派的人已經告訴大家答案了,因為大多數的基層支持者都是挺扁的(反切割)!

謝長廷、蘇貞昌、蔡英文為什麼突然聲援起阿扁了?謝長廷去看阿扁的前幾天,他才剛說了[一切尊重司法]這句話,眼睜睜的看著阿扁被政治追殺、司法凌遲的當口,還講的出尊重司法這句話的,講難聽點,根本就是在詛咒阿扁去死!為什麼突然發現司法不公?司法是這幾天才開始對阿扁凌虐的嗎?司法是這幾天才開始迫害阿扁的人權嗎?(這三個人全是法律系的高材生)當然不是,這一切是不是為了選舉?因為民進黨早就知道在基層挺扁是多數,現在選舉到了,需要支持者的票,所以開始聲援起阿扁的人權,開始要求司法程序正義?

蔡英文等人陸續去探視阿扁,開始聞到團結、溫暖的味道了嗎?是真的基於人權和司法正義嗎?

我從來就是個無可救藥的悲觀主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