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監察院與陳水扁

監察院與陳水扁

2013/7/2刊於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Hi-On 鯨魚網站,快樂聯播網[綠逗來開講]節目潘建志介紹



日前自由時報報導,監察院違法銷毁院內近三分之一的檔案,且多為未達保存年限及需要永久保存的調查案與行政案卷,監察院於六月十日提案彈劾祕書長陳豐義,但最後以四票對七票,沒有通過彈劾案。

據監委調查發現,院內有多達一千六百件的檔案被銷毁,這些被銷毁的檔案,疊起來高達一六一.五公尺,相當於五十層樓的高度,令人咶舌!監察院無故銷毁檔案,完全沒有依據法定程序(各機關銷毀檔案,應先制定銷毀計畫及銷毀之檔案目錄,送交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審核。經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核准銷毀之檔案,必要時,應先經電子儲存,始得銷毀),已嚴重違反檔案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更遑論其中還有些是需要永久保存的資料,依該法第二十四條,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彈劾審查會竟以「院內沒有足夠空間存放檔案,需要適時清理,只是作法確實過於粗糙」、「除非是要隱瞞犯罪,否則應該還不到彈劾的程度」等理由,否決了此彈劾案。 



監察院無故銷毁大量檔案,違法在先,不但沒有移送法辦,竟連彈劾都免了,是失職在後,但大多數媒體不是選擇性失明,就是將重點誤導成「監察院茶壺內風暴」、「監委開鍘自家人的罕見戲碼」等輕描淡寫的帶過。當年陳水扁前總統卸任後,遭總統府告發藏匿公文,媒體報導鋪天蓋地,窮追猛打,特偵組不但到扁辦大肆查扣所謂機密文件,還破天荒的到受羈押者、陳前總統的牢房濫權搜索,最後依侵占公物、隱匿公文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三項罪名起訴陳前總統,請求從重量刑。

彈劾?移送法辦?全不必了!監察院究竟銷毁了哪些檔案?為何銷毁?如何得知沒有隱瞞犯罪的動機?王建煊院長的責任?也完全不用交待!辦綠不辦藍嚴重到這個程度,司法界是不是該給個說法?所謂「社會公器」的媒體還能繼續裝聾裝瞎嗎?

2013年5月4日 星期六

不是恐龍法官 是蓄意脫罪(我是法官 你拿我沒辦法的官)


刊於2013/5/4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Hi-On鯨魚網站

◎林冠妙

中國國民黨籍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特偵組依《貪污治罪條例》求處無期徒刑,台北地院卻只輕判了七年四個月,判決一出,各界齊聲撻伐!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及陪席法官林孟皇遭網友人肉搜索,譏為「恐龍法官」,並諷刺「恐龍沒有絕種,只是進化成為法官」。

 


三位法官真是寃枉了,所謂恐龍法官,是指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因拘泥於法律文字而作出違反常識、脫離現實的離譜判決,但林益世貪汙案是法官故意曲解犯罪事實,刻意規避檢方起訴之貪污重罪,認定三千萬是「喬」合約獲利,而非貪汙所得,而改以「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恐嚇得利」之輕罪為其開脫。請問法官是以什麼標準認定「喬」事情可以獲得三千萬?這三千萬是怎麼算出來的?有何公定價格?可否提供價目表供國人參考?合議庭三法官絕對不是恐龍法官、也不是烏龍法官,更不是外星人,而是不折不扣的蓄意脫罪!

吳秋宏審判長說,「我們不能因為要符合國民大眾的情感或受壓力,就違法亂紀判林益貪汙罪」,2010年11月5日,陳總統二次金改案一審判決無罪時,馬英九是怎麼講的?「司法不應該悖離人民的期待!」,11月9日,馬先生隨即宴請司法院正副院長、秘書長、法務部長及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等司法高層,並說:「不能漠視人民對部分法官做出違背人民合理期待判決的失望與憤怒」,就因為馬英九的一句話,為了要符合人民(馬?)的期待,兩天後,11月11日,龍潭案就被最高法院罕見的以自為判決的方式判決有罪定讞!

阿扁總統的案子要符合人民期待,拿中國國民黨黨證的林益世就要迴避國民大眾的情感?這是恐龍法官?烏龍法官?還是政治法官?


2013年2月24日 星期日

您不知道有多少人需要四百億嗎?(我們也要四百億)

刊於2013/2/23自由時報,Hi-On鯨魚網站,美洲台灣日報

已四度追加預算、興建金額高達二八三八億元的核四廠,信用破產的馬政府又打算在六月份第五度追加,這號稱是「最後一次」的金額將近四百億元,意即總預算將破三千億元大關。

中國國民黨立委說「先讓核四蓋完,做安全的檢查後,再決定是否商轉」,馬英九也堅定的表示,核四一定要興建完工,經過評鑑確認安全無虞後,再決定是否運轉。一項工程,如果不安全,為何要繼續蓋?如果沒問題,蓋完就可啟用,為何是蓋完再說?所謂「先蓋完再說」,翻成白話文的意思是,不論安全與否,就是要蠻幹硬幹,絕對要蓋到底!即使不能用,這筆錢也一定要花掉!

蓋了一座不能用的核電廠,等於把錢丟進馬桶沖掉、丟到金爐燒掉!馬政府既然決定把高達四百億的錢沖掉,不如拿來解決關廠工人的問題,政府的錢本來就是全民的錢,馬政府的勞委會還要向人民募什麼款?而且這二億還只是四百億的零頭!號稱財務困難的馬政府,打算撤銷老農津貼,既然執意要把四百億燒掉,何不拿來補助老農津貼、老人年金、身障補貼、營養午餐、社團補助?大家都要四百億,反正錢太多,花都花不完!

馬英九信誓旦旦的表示「沒有安全,就沒有核電」,這是謊話!廢話!安全是最基本的原則,請問三哩島、車諾比、福島發生核災前,哪一座核電廠會號稱是不安全的?又有哪一駕失事飛機不是在安全狀況下起飛?怎沒聽過政府「沒有安全,就沒有水力、火力發電」的說法?這是哪門子的保證?不是廢話是什麼?

「沒有安全,就沒有核電」,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廢話!「先蓋再說」,是
「欲蓋」彌彰的謊話!與其浪費四百億,不如拿來做公益!

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

國民黨有種就不要修選罷法!

2013/1/24刊於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Hi-On鯨魚網站

民進黨春節後將發動罷免立委,中國國民黨立委一方面說「尊重體制」、「不理會別人叫囂」、「沒在怕的」、「有膽放馬過來,不敢來就是孬孬」,另一方面卻又動作頻頻,擬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高罷免難度,真是標準的惡人沒膽,耍手段,玩弄兩面手法!

提高罷免門檻這種齷齪事,一九九四年就幹過了!當年中國國民黨違法通過核四預算1,125億元(6/30),環保聯盟隨即展開罷免台北縣、市擁核立委的行動,才短短的數天就完成了第一階段的連署,中國國民黨嚇到「皮皮剉」,怕死了,數度提案提高罷免門檻,終於在十月二十日以多數暴力通過修法,以台北縣為例,第一、二階段提高十六倍,投票率門檻由三分之一選舉人出席提高為二分之一,台北縣由70萬人出席投票提高到105萬人。

在罷免連署的過程中,中國國民黨還動用黑道,綁架協助罷免活動的五股鄉代候選人戴天池(七月初);中國國民黨立委詹裕仁的地方樁腳教唆十幾名男子拿木棍破壞演講會場,打傷反核義工(8/6);板橋地檢署竟然還發傳票傳訊罷免案連署人,人數多達一百多人(11/10);中選會也違法拖延阻撓,未依法在期限內完成名冊審核及公告等事宜。而在新法未生效前已送件之罷免案,環盟堅持「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要求適用舊法,還為此提請大法官解釋。中國國民黨為了確保立委職位,可說白道黑道全到了,政治干預,暴力威脅恐嚇,無所不用其極!

罷免立委,中國國民黨真的不怕嗎?有種就不要修法!

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陳為廷沒禮貌 踹扁才是貴賓(想起蘇安生)

2012/12/15刊於自由時報 , Hi-On鯨魚網站

清大學生陳為廷說蔣偉寧「偽善、滿口謊言、不知悔改」,被政府官員、民意代表、有心媒體、所謂名嘴、學者教授、知名作家、網路鄉民聯手圍剿追殺,連「文革、鷹犬、紅衛兵」都出籠了,只因為「沒禮貌」!

馬英九遭抗議群眾嗆聲、扔鞋子、丟包包,中國國民黨中常委說,民眾表達意見用激烈手段會讓社會失去更多;馬的文化部長龍應台批評「是一種霸凌」,因為不懂「彼此尊重、相互包容」!

龍應台說的對,台灣社會還要學習,2008年6月18日,混過幫派、有殺人、竊盜、偽造文書等前科的「愛國同心會」成員蘇安生,襲擊前駐日代表許世楷;同年7月21日,再踹陳水扁前總統一腳,逞兇後非但不認錯,還大剌剌的在電視上示範暴行,開記者會下戰帖,擺擂台公開向綠營叫陣挑釁!

當時這些批評陳為廷的官員民代、學者作家,有出面批評「霸凌」、譴責「暴行」嗎?泛統媒體有祭出「頭版公審」嗎?反而被馬英九以政黨代表的身分,邀請出席雙十典禮,奉為上賓,堂而皇之的坐在貴賓席觀禮,還享有層層的憲兵保護,怎不見衛道人士出面哭喊倫理道德淪喪?不知如何教小孩?

暴力份子被捧為貴賓,說教育部長「偽善、說謊」、丟馬英九鞋子、包包實在太沒禮貌、太不懂得尊重和包容了,下次要直接攻擊,架人拐子,踹他一腳!這樣才叫理性溝通、才能教育下一代、才能提升民主素質、才能受邀成為「雙十節」的座上嘉賓,才能真正落實人權!

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

朱市長,「核」不用行動讓市民安心!


2012/11/7刊於自由時報及Hi-On鯨魚網站,宜蘭人文基金會網站

繼新北市長朱立倫丟出「沒有核安,就沒有核能」的說法後,台北市長郝龍斌也表示,核安是核四商轉與否的優先考量,兩位市長的說法,獲得部份反核人士的肯定,甚至有媒體解讀,這是朱郝對反核立場的爭相表態。

朱立倫說:「只要我在,沒核安就沒核四」、「沒有新北市府同意,核四不得啟動運轉」,但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原子能法施行細則』等法規,核電廠的興建、運轉及除役標準等相關規定,均需經主管機關原能會之認定、許可,地方政府毫無權限,根本無權置椽。

朱立倫說運轉中的核一、核二廠,只要有任何安全風險,就應立即停止運轉,如果全民有共識且供電無虞,「越早除役越好」。新北市民面對三座核電廠,密度之高,舉世罕見,我們樂見朱立倫加入非核家園的行列,但口說無憑,為展現決心與誠意,朱應簽署提前除役的承諾,並且參與核四公投連署。而所謂「供電無虞」、「安全風險」,由誰來定義?是台電?原能會?還是馬英九說了算?行政院表示,核四廠必先通過國際核能安全管制機構評估視察,確保「安全至上」的目標才啟用運轉,請問國際核安管制機構,是發生三哩島事故的美國?還是爆發三一一福島核災的日本?誰能保證安全?用什麼保證?朱立倫的「安全風險」和馬政府的「安全至上」說,有無共識?

每當農漁產品發生問題時,行政官員就會排排站,上演親自吃給大家看的戲碼,以示安全,馬英九要不要率領原能會等內閣成員及台電,和朱立倫、郝龍斌一起出面,各自認養一桶核廢料回家,或long stay在核電廠,向人民拍胸脯掛保證?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請朱立倫結合新北市立委,積極推動立法院修法,讓地方政府擁有拒絕核電廠的權力,以展現更強大的反核決心!


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國王人馬統統簽結 (夢想家案 vs. 龍潭案)

2012/9/6刊於自由時報,Hi-On鯨魚網站

涉嫌貪污圖利、兩晚燒兩億的「夢想家」音樂劇,台北地檢署聲稱全案無涉刑責,且被告的馬英九及吳敦義只是聽取簡報或給予建議,沒有傳訊到案的必要,故將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及馬、吳全部簽結。

傳喚?約談?都不必了!檢察官就逕行認定此案與馬、吳的職務無關,因實際執行業務、編列預算的是文建會。同樣是職權的認定,為何「夢想家」案的馬、吳只是聽取報告及提供場地意見,和總統、行政院長職務無關?而「龍潭購地」案的阿扁總統卻具有實質影響力(公務員實質影響力所及,就是職務行為,不能拘泥形式)?難道龍潭案中實際執行業務、編列預算的是阿扁總統本人嗎?為何對馬、吳適用「法定職權說」脫罪?而阿扁總統卻採「實質影響力說」入罪?

同樣是金額的認定,「夢想家」案是:「晚會經費暴增,文建會因此蒙受損失,決策者盛治仁應負政治責任」,為何龍潭案不能比照適用:「土地買貴了,竹科管理局因此蒙受損失,但全案無涉刑責,決策者負政治責任即可」?

馬、吳不用約談,就可判定僅是聽取簡報、沒有影響力。「夢想家案」中的吳敦義,時任最高行政首長的「行政院長」,是文建會的上級主管,主管機關和實際執行業務、編列預算的盛前「主委」都沒有法律責任,而「龍潭案」中既非主管機關、也非執行機關的「總統」阿扁卻要負刑責?

「夢想家案」草草簽結,賴聲川說結果可預期,盛治仁則表示不意外!當然可預期、不意外,因為一路走來,藍綠始終標準不一!法律,始終是中國國民黨的御用工具!司法,始終是馬政府追殺政敵的血滴子!

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檢察官的「變態」與法官的「道德」 (檢察官憑什麼罵人變態?)

2012/8/27刊於自由時報,Hi-On鯨魚網站

日前各大報紛紛在頭版以斗大的標題寫著:檢痛罵李宗瑞「變態」!據報導,聲音還大到法庭外都聽得到。看來,所謂「中華民國」司法,不僅有政治力介入,還有檢察官(法官)個人道德觀的干涉。

法治國家,罪刑法定,司法人員依「法律」客觀的執法,而非依「道德」主觀的判斷,法學緒論的第一課即討論了「法律」和「道德」的異同,這是法學的ABC,但台灣的檢察官、法官們卻常常「法律」、「道德」不分,讓「道德」凌駕了「法律」,將個人主觀的好惡和情緒加諸在被告身上,如在法庭上以衛道人士之姿,公開教訓被告「變態」、「有病」、「無恥」、「下流」、「不要臉」、「什麼東西」;又如林怡君檢察官五度質問阿扁總統有沒有良心、指控陳前總統「抹紅」我們敬愛的張熙懷法官等等。

而起訴書和判決書也喜歡引經據典,充斥著道德批判和空泛的教條,例如陳前總統的判決文:「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作之君、作之師」、「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風行草偃、上行下效」云云。

請問檢察官和法官們,沒有良心是犯了什麼法?變態又是違反哪一條法律?所謂「中華民國」法律有「變態罪」、「沒有良心罪」嗎?就算真的下流變態,若沒有犯法,關你們什麼事?有罪、無罪是法律問題,和道德無關,檢察官和法官是執法人員,不是聖職人員,請不要撈過界!罵人「變態」、「無恥」、「沒有良心」,憑什麼?

2012年6月12日 星期二

放行毒美牛 七問馬英九(一家大小吃的歸我管,馬政府你負責個屁!)

2012/6/12刊於Hi-On鯨魚網站,6/13刊於自由時報

馬政府的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若國內外發生食用含安全容許量的萊克多巴胺美牛導致中毒案例,會立即停止輸入;若國內消費者經過確認,因食用含安全容許殘留的萊克多巴胺美牛而中毒者,政府將負起照顧責任,並代為向廠商求償。

一、                政府代為向廠商求償,意即負責賠償的不是政府,而是廠商;若是申請國賠,也是拿全民的納稅錢來賠,請問馬政府負什麼責?

二、                在食用的安全容許量內要負責,若是超量了,馬政府負不負責?食品安全的管制不是馬政府的責任嗎?

三、                政府將向廠商求償,請問若出了人命,拿什麼來賠?一命抵一命?拿誰的命來賠?「馬英九的好命」賠的起嗎?

四、                中國國民黨立委徐欣瑩日前進行電話民調,高達6成8的民眾反對瘦肉精美牛進口,就算加上「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四大原則,仍有5成8的過半民眾反對,在人民不同意的狀況下,中國國民黨仍枉顧民意,霸王硬上弓,強行闖關,馬英九下令,這會期一定要過,真正該負責的是中國國民黨,請問馬主席要拿黨產來照顧嗎?

五、                一位李姓國小二年級學童,去年(2011)十月注射流感疫苗後,經醫生確認罹患猝睡症,台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處長朱玉如卻聲稱,沒有十足證據證明兩者相關。請問如何確認瘦肉精美牛和中毒的關連性?由誰確認?因施打流感疫苗而出事的諸多案例,馬政府負什麼責了?信用破產的馬政府還有臉拍胸脯掛保證?

六、                馬政府的照顧和求償只針對瘦肉精中毒者,狂牛症呢?若因食用美牛而出現狂牛症病例,馬政府要負責嗎?而狂牛症的潛伏期長達十年至三十年,屆時馬先生及其官員、立委不知身在何方,只要學馬英九說是前朝進口的,前朝的承諾,關我底事,人民要找誰負責?向誰求償?

七、                馬英九表示,美牛問題必須考量「人民健康、國家信用、經貿前途」三大面向,馬先生也一再強調,沒有給美方承諾、沒有時間表、沒有預設立場,既然沒有任何承諾,何來國家信用?請問馬先生所謂的國家信用,指的是什麼?究竟拿國人的健康交換了什麼利益?

(我是家庭主婦,一家大小吃的都歸我管。明明瘦肉精是聯合國、歐盟,甚至中國都禁用的添加物,明明瘦肉精牛肉不應該進口,馬政府空口「負責」、「照顧」,負什麼責?照什麼顧?)

請馬英九給個交待,說清楚,講明白!

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全民人肉搜索 公審政治兇手

2012/5/15刊於Hi-On鯨魚網站

「潑糞虐遊民 惡少跪求饒」,這是十三日某大報的頭版頭條,還附上一大張兩名「惡少」下跪道歉的照片。對遊民潑糞絕對不可取,更是錯誤的示範,但有必要放在頭版公審、請求「社會」的原諒嗎?

嚴格說起來,對遊民潑糞和公共利益有關嗎?潑糞的受害者是誰?公開下跪磕頭是在對誰道歉?向誰求饒?是社會大眾?媒體?還是你、我?台灣是法治的國家,需要以輿論公審、搞民粹的方式來定罪?他們的行為當然要處罰,但要依據比例原則,而不是輿論的大小聲,否則操弄輿論就可以入人於罪,那刑法、甚至所有的法律都可以廢了,學共產黨公審就好了。

對遊民潑水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需要下跪道歉嗎?需要磕頭求饒嗎?強恕中學在新聞稿中指稱,學校平日即透過各類管道向學生宣導尊重人權、照顧弱勢、同理心對待等道德觀念,但仍發生此等憾事,校方深感痛心,對社會表示歉意云云,經討論、表決,將兩位學生予以退學處分。強恕真正在乎的是校譽吧,上了頭版、在全民公審的壓力下不得不開除學生?但退學了就不關校方的事了?問題就解決了?這年頭切割法真的是萬靈丹!退學真是簡單又容易的廉價教育,退學是讓他們有反省改過的機會?還是徹底的放棄他們?潑糞的學生被學校退學了,潑水的應議員要下台嗎?

台灣的媒體和網友似乎很有正義感, Makiyo 等人毆打計程車司機、高雄賓士駕駛酒駕,害死三條人命的車禍、以及南投撞人後還折返輾斃的酒醉車禍等事件,相關新聞一出,群情激憤,引發各界撻伐!網友們憤而發起人肉搜索,還幫「葉少爺」和 Makiyo設立了「兇手葉冠亨毀了一個幸福的家庭」及「反 Makiyo」的官方粉絲團。

這些揚言一定要抓到兇手,找出真相的正義使者們,同樣是人命關天,但有多少人在乎誰是殺死陳文成的兇手?有多少人誓言要揪出林義雄滅門血案的劊子手?又有多少人要追究二二八大屠殺、白色恐怖的元兇?為什麼對潑糞、打人、甚至博愛座沒有讓坐這麼義憤填膺?為什麼對政治上的大是大非、不公不義卻無動於衷?冷漠以對?是正義感有雙重標準?還是公平正義有選擇性?或者是杮子挑軟的吃,不敢挑戰公權力,網路匿名不用負責?

真這麼有正義感?這麼堅持公平正義?什麼時候媒體要頭版公審馬英九黨產歸零、六三三跳票、薪水減半的謊言?什麼時候網友要人肉搜索油電雙漲及馬英九的綠卡和特別費的真相?什麼時候要向中國國民黨要求給所有的政治受難者一個交待?

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老師,「我國」的英文怎麼翻?

刊於2012/5/2自由時報

楊明倫教授投書自由廣場「為甚麼老師說我是山東人?」,文中提到他小學的兒子問「奇怪,老師說台灣在『我國』的東南方,那『我國』在那裡呢?」,真是一針見血,把一堆大人們都問倒了,道出「我國」國家定位與自我認同的荒誕與乖謬。

楊教授驚呼「對啊,我怎麼沒想過這問題!」,沒錯,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是由一位小學生的口中問出來?大人們為何從來沒想過?正是因為中了中國國民黨「洗腦教育」的毒!中國國民黨最擅長篡改歷史,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這個問題實際上只有小學的程度,沒受過政策污染的小學生都很清楚,我們就是「台灣人」!

「我國」在國際上的別名、小名實在太多了,「中國」?「台灣」?「中華民國」?「中華台北」?「中國台北」?「中華民國在台灣」?甚至是落落長的「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所以「我國」成了最短的簡稱?「我國」固有領土、「我國」憲法、「我國」邦交國、「我國」貿易、還有一大堆的「我國XXX」之研究論文。

「我國」在國際上到底叫做什麼?這個問題太難、太複雜了,一個很簡單的問題,請問老師、請教英文嚇嚇叫的馬英九,「我國」的英文要怎麼翻?


備註:
為甚麼老師說我是山東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25/today-o8.htm

2012年4月23日 星期一

「中華台北」是啥咪碗糕?(金鶯隊總教練說話 見證台獨理所當然)

2012/4/23刊於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Hi-On鯨魚網站,4/25刊於太平洋時報(

 Pacific Times)

http://test.pacific-times.com/test/Default.aspx?RC=2&nid=e3a46b23-8737-4e8d-abe0-881a70986418

美國職棒巴爾的摩金鶯隊總教練休瓦特((Buck Showalter) 指正採訪他的台灣媒體:「不要再說中華台北啦!台灣就是台灣,跟中國一點關係也沒有,我可是有做功課的好嗎?請台灣媒體不要再講「中華台北」混淆我!」

二○○八年澳洲有個「The Mansion 新聞實驗室脫口秀」製作了一段三分鐘的短片,片中提問「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啥不同?到底有幾個中國?哪一個才是真正的中國?雖然是諷刺搞笑的影片,但很清楚的結論是:事實上只有一個中國!「兩個中國」或「一中各表」,對他們而言只是個笑話!

美國職棒「道奇隊」、「大都會隊」等,舉辦的是「台灣」之夜,而非「中華台北」之夜;洋基隊、道奇隊介紹王建民、郭泓志是來自「台灣」,不是來自「中華台北」;入選美國時代雜誌百大最具影響力人物的林書豪、曾雅妮等,他們都是「台灣人」,來自「台灣」,是我們「台灣」之光!沒有人會說什麼「中華台北」之光。況且王建民和郭泓志都是台南人,陳偉殷是高雄人,林書豪是彰化人,曾雅妮是桃園人,沒有一個是台北人,請問「中華台北」是啥咪碗糕?

為什麼美國人、澳洲人等都知道「台灣中國、一邊一國」?都知道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為什麼很多台灣人的台灣國家認同,都是到了國外才清醒?台灣人沒做功課嗎?只要沒念過中國國民黨或中國共產黨教科書、沒被洗過腦的,都很清楚: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一點關係都沒有!現在沒有「中華民國」,也沒有「中華台北」!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支那),英文是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不要再講中華台北了」,原來金鶯隊總教練休瓦特是台獨份子,也是個搞台獨的!

2012年4月6日 星期五

台灣 福島 保倒(不反核 不是致癌 就是餓死!)

2012/4/6刊於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

核二廠近期歲修,去年、今年都發現有多隻螺栓斷裂;核四廠三月底也再度漏水,去年試運轉測試疏失,淹水還高達三十公分。而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繼上個月出包後,又發生含高濃度輻射鍶汙水的外洩事故,東京電力正在調查有多少汙水外流至大海。

馬政府先享受、後付款,和美國完成了魔鬼的交易,在贏得總統大選後,馬英九獨排眾議,堅持開放瘦肉精美牛;為了保護美牛,拿台灣豬肉陪葬,「馬上」驗出含有比美牛毒性更強的瘦肉精豬肉,還隱匿H5N2高病原禽流感疫情,民眾吃這個肉會中毒,吃那個肉會感染,為了自保,有專家學者呼籲,全民應吃素來抵制。

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在短短的一個月內,就兩次外洩高輻射汙水,吃素真的可以自保?吃素真的是萬靈丹?瘦肉精牛肉、豬肉、禽流感雞肉不敢吃、不能吃,就吃魚,吃素?一旦水(海)被輻射污染,所有的海鮮都不能吃了;一旦土地被污染,種出來的蔬果也別想吃了,大家連吃素的機會都沒有!不反核,總有一天,不是致癌,就是餓死!

依據都更條例,多數決可以強行拆掉民宅,還要求被拆戶要自行付費!為什麼要不要拆我的房子,是由多數來決定(而且是與我不相干的其他多數)?而興建危及全民身家財產性命、甚至會絕子絕孫的核電廠,卻不能、不由人民多數決?正如反核前輩施信民教授所言:「要我們逃命,要先經過我們同意」!

日本導演黑澤民早在一九九○年就拍了部反核電影「夢」,核災發生後,劇中有位主角說:「他們說核電廠很安全,不會發生意外,不會有危險,真是騙死人不償命!如果他們沒有被判絞刑,我也會親手宰了他們,但別擔心,輻射線會代勞的!」

2012年3月22日 星期四

國營企業不以賺錢為目的!(領年終時幹嘛不叫)

2012/3/22刊於自由時報,美洲台灣日報

馬英九連任後,台灣中油和台電紛紛哭窮喊漲,聲稱財務結構惡化、虧損嚴重,台電甚至在五月底就會虧掉半個資本額,故油電雙漲勢在必行,但馬政府卻矢口否認為「漲價」,硬要辯稱是「回復正常機制」、「反映成本」云云。

國營企業多是獨佔或寡佔事業,具有「公共性」與「公益性」,其設立肩負著「穩定國內物價」、「調和經濟發展」、「確保民生物資穩定供應」等重責大任,而身肩「政策性任務」的台灣中油和台電,豈有資格高喊「回復正常機制」、「反映成本」?既然要反映成本、填補虧損,就裁員減薪,尸位素餐、考績不佳者,就捲舖蓋走路,降低人事成本;既然要反映成本,就別領年終獎金,別享特權,別再推說賠錢虧損是因為政策造成,而非員工的責任!賺錢歸員工,虧損由全民買單,不論盈虧,都是人人有獎,年年有賞,虧的越多,領得越多?(2010年虧損,還領三個月年終,去年則是拿了4.6個月)既然要回復正常機制,就應統統交給「市場機制」和「價格競爭」來決定,那國營企業乾脆全部廢了!

國營企業的經營是為了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憲法第一四四條),從來就不是以賺錢為目的,為了穩定物價,國營企業虧損也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瓦斯、奶粉、健保、學費等,各項生活費用齊漲,馬政府不但不平抑物價,反而由國營企業帶頭漲水、電、油費等,假藉虧損之名,向人民揩油,以飽公務員之荷包,根本不把人民當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