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

到底誰是受害者?

(2003/4/4刊於台灣日報)

聲淚俱下的場景,通常是出現在受害者控訴加害者的場面,或是加害者對自己的加害行為感到愧疚和自責,而在道歉時掉下懺悔的眼淚,但在台灣政壇,掉淚的卻往往是不肯認錯的加害人!

大言不慚的強調「老處女」是好名詞的游月霞委員,心不甘情不願的被迫召開「有條件」道歉記者會,並在會中向社會大眾直言:「我本來是不想道歉的」,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端出「如果這種說法真的不好,我願意道歉」的前提。在游委員哭訴的過程中,哭的不是為自己傷害了別人感到悔悟,哭的也不是為自己的加害行為感到抱歉,哭的是自己的委屈!哭的是自己迫於情勢的無奈!

游委員這個加害者不但不肯認錯道歉,還反過來控訴大家不要傷害國民黨!不要扭曲她的話!這種錯置的場景、錯亂的言行,政壇不久前也上演過,李慶安委員因認錯人事件,在向當時的涂醒哲代署長道歉時,也是涕淚縱橫,道歉前也是先來上一段心情告白,痛訴自己是如何的夜不成眠、家人是如何的支持鼓勵云云。犯錯的人,竟然可以無恥到理直氣壯的擺出一副受迫害的姿態?到底誰是加害者?誰是受害者?

道歉確實需要勇氣,政治人物尤其需要這種勇氣,已有道歉經驗的游委員,曾在指控某些委員在立院正副院長選舉時收受賄款的事件中展現勇氣,並在道歉聲明中強調:「經過此次教訓,深知民意代表一言一行,對社會有一定影響力及示範作用」,游委員言猶在耳,人民等著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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