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

兄弟象球迷 封殺聯合報

(2003/3/20刊於新台灣周刊第365期)

球團提出嚴重抗議

請問聯合報,寫的是報導還是推理小說?蔡大記者盡到求證的責任了嗎?採訪了那幾位球員?

三月十日聯合報台北版蔡惠萍記者的「兄弟象悼林旺.追思會成球迷會/台北報導」及「請停止『消費』林旺!/新聞短打」兩篇文章,兩天之內該報網站的討論人氣指數就衝破兩萬多人,抗議不滿的情緒塞爆了留言板,而球迷要求聯合報說明道歉的訴求,換來的卻是客服小組敷衍搪塞而千篇一律的官樣說明,更激起球迷一股「拒買、拒看聯合報」的怒火,兄弟球團也在十五日正式發表聲明,對聯合報提出嚴正抗議!

◆我吃過長臂猿耶!

蔡大記者在「兄弟象悼林旺」的報導中指出:「球員在經過長臂猿的展區中,其中一名球員轉頭對身邊的隊友透露:『我吃過耶!』『真的啊?』『對啊,花了我四千多塊,不過,不好吃,有個味道!』」對話的內容讓人聽得瞠目結舌。在這些所謂報導文字中,蔡大記者完全沒有提到任何一位球員的名字,完全沒有頭緒的對話,竟然毫無根據的發揮無限想像力,斷章取義,把球員零碎的片段對白,拼湊出讓自己「瞠目結舌」的因果關係,不僅沒有清楚告訴讀者到底是那位球員說了這些話?吃了什麼東西?什麼東西四千多塊?什麼東西不好吃還有個味道?甚至以自己的主觀邏輯推測,誤導、強迫讀者進入記者的異想世界中。

難道只因為球員剛好在長臂猿區,剛好講到吃的東西,就這麼武斷的判定、暗示球員是吃了長臂猿?是真的吃過還是在開玩笑?請問聯合報,寫的是報導還是推理小說?蔡大記者盡到求證的責任了嗎?採訪了那幾位球員?難道不知道「報導」只有忠實陳述的義務,沒有「瞠目結舌」的價值判斷權利?

如果蔡大記者平常只跑市政藝文新聞,不認識球員,當天所有球員都身穿球衣,球衣後面都有背號、姓名,總可以記下來吧?球員吃長臂猿比指控兄弟隊「消費」林旺還要勁爆的新聞,蔡大記者竟然沒有追根究底,把球員八卦的一面獨家呈現給全國讀者,滿足球迷知的權利?

◆聯合報消費林旺

另一篇「請停止消費林旺」的新聞短打,姑且以評論的性質視之,「台灣國寶」林旺所累積的巨大情感與能量更是一座「寶山」,讓人很難不趁此機會「搬」回一些對自己有利的好處,懂得操作的球隊趕緊趁著新聞熱潮,安排一場「象隊弔象瑞」,這些文字非但沒有力求公正避免偏頗,反而是在無的放矢、強加罪名!

請問主跑市政藝文的蔡大記者,你知不知道兄弟隊每年都去幫林旺慶生?為林旺慶生了十多年的兄弟隊,沒有權利去送牠一程嗎?去追思林旺,是在操作?趕新聞熱潮?搬好處?請問聯合報,兄弟每年都去幫林旺慶生的消息你們報導過嗎?默默祝福了十幾年,你們覺得沒有報導價值,追思林旺,剛好被你們逮到「消費」職棒熱潮、「消費」兄弟象的機會,施捨個版面報導,就污衊兄弟趁機撈好處?

請問聯合報,如果報導屬實,為什麼三月十一日的網站要把文章抽掉?換上一篇梁峰榮記者「兄弟悼林旺.新一代小象會一樣旺」的報導,文中寫到「上月底林旺病發過世,象隊球員都覺得很難過」,請問聯合報,到底哪一篇寫的才對?請問聯合報,兄弟球員到底難不難過?

球員也許真的一路神情愉快,但有誰是打從出門到「喪家」是哭整路的?(聯合報客服小組回應白宮象屋目前應可算是喪家)在黃義書攝影記者拍攝的照片中,球員在追思當下的神情是莊嚴肅穆的,看不到蔡大記者指控球員嘻笑的表情,難道是攝影記者失職,沒有捕捉到這個寫實的畫面?

至於「從球員宛如郊遊踏青的愉快神情中,實在看不出在他們的心底,『林旺』真的累積過什麼記憶。就算行禮如儀,難道不能『應景』地暫且沉殿情緒、收起浮躁,就算演戲矯情,至少不要忘記自己是打著什麼旗號而來。」請問蔡大記者,你能看穿球員的心底?你能看透球員的記憶?身為記者的你,問過任何一位球員沒有?如果連最基本的求證功課都沒做,聯合報,憑什麼指控兄弟隊作秀、搬好處?也許球員態度不夠莊重,但闖紅燈不必槍斃,聯合報,憑什麼控訴兄弟以廉價、輕浮的態度消費林旺的剩餘價值?

不要寵壞兄弟象?

■報導刊出後,球迷鍥而不捨的向聯合報表達抗議,要求說明道歉,聯合報的回應才由客服小組提升到市聞中心的層級,市聞中心三月十三日在網站上留言,請球迷不要寵壞兄弟象。球員不是罵不得,球團也不是禁不起批評,但斥責球隊時,請拿出令人信服的專業素養來!

球迷及球團抗議的是蔡大記者主觀、偏頗、不經查證即對兄弟隊做出嚴厲的指控,抗議的是聯合報對新聞的處理方式,這樣失真的報導,已對兄弟球團及球員的名譽、形象造成嚴重的損害,豈止是聯合報所回覆的「蔡記者的言語辭措有待商榷」?


在蔡大記者眼中浮躁輕浮的職棒球員,也許書念得不多,受到媒體強暴羞辱,不懂也不會抗議,也不敢奢望聯合報會拿出專業良知向他們道歉,但是聯合報對球員及球團所造成的傷害及屈辱,球迷們絕對不會忘記的!

沒有留言: